第七十八章:仁义(1/1)

面对那一摊睡得死死的肥肉,李得欢不禁想起了当初那个睡在浅滩大石头上的自甘堕落的自己,接着在谁也没看清楚的情况下,李得欢从衣袖出取出了一枚飞刀,然后径直向那破门板上的肥肉丢去。

“李兄,等等。”康总镖头欲想阻止地说了句,他知道,李探花的飞刀百发百中,可是他已经晚了,,因为李得欢的飞刀一但飞出,这侠客岛上便再也无人可将其收回。

几乎与此同时,康震的话音刚落,那破门板上便发出了“嗷~”地一计惨叫声,接着那摊肥肉痛地,直挺挺地便从门板上跳了起来,接着叫嚷了句:“哎呦,我的亲娘呐”。

见到肥肉反映,李得欢只觉得一阵好笑,接着他轻轻地说了句:“你叫什么?我那把飞刀上没装刀刃,手中这把才是能要人命的飞刀。”

肥肉听完李得欢的解释,定了定神,又看了看李得欢手中高举并且畜势待发的飞刀,吓得几乎把屎地吓出来,他连忙一轱辘滚下门板,然后像条哈八狗一下滚到李得欢跟前,一边重重地磕响头,一边求饶道: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

越是贪生怕死之辈,便越是让人瞧不起,这就是侠客岛上的江湖规矩,康大镖头自然就更不用说了,当初语嫣跟着她娘亲嫁给这个酒鬼时,反对地最为激烈的就是他这个远房大舅哥。

只是,这走镖的行当,也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活计,再加上常年在外,也无法时常接济她们母女俩,但是,这么多年以来,康震只要一路过芙蓉镇便肯定会来看望语嫣母女俩的。

“你起来吧,我李得欢若是真想杀你,也不会等到第二把飞刀了”,李探花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道。

“爹爹~”一声清脆悦耳少女的声音,从李得欢的身后传来,李探花寻声望去,便立马惊呆于当场。

好一个,出尘绝艳之女子,

好一个,出色绝艳之语嫣。

水,酒,

水越喝越寒,酒越喝越暖,

无疑,酒是个好东西,

但凡事需有度,嗜酒伤身,酗酒伤命,需适度。

其实,语嫣的继父也并不算什么坏人,毕竟继父也是父亲,平时还是很疼语嫣和她母亲的,但就是因为嗜酒如命,弄得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不说,还使自己好端端的一个家一贫如洗,连请媒婆的钱和语嫣的嫁妆都拿不出。

17岁的语嫣在侠客岛上绝对已经算是老姑娘了,再这么拖下去,就真的成了没人要的老姑娘了。

俗话说,“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

相信,一见钟情,便真的有一定钟情,

当天晚上,语嫣就亲手一把火把自己那“狗刨”地的窝棚,一把火给烧了,然后带上自己的亲娘和继父,随着李得欢离开了芙蓉镇。

并没有人说,

女孩子追求好的物质生活有什么错,

并没有一个人说过。

就这么着平平静静地日子,过去了三年,由于语嫣的陪伴和呵护,李得欢也根本没有必要去惦念住在自己家对面的那个林诗诗。

天下无论哪个女人,都没有自己家的女人好,也没有自己家的女人重要,找到一个女人,是能够男人“乖乖叫”收心的,关起门来的李得欢,每天住在大观园中,有美酒,佳人相伴,时不时的还有江湖豪侠前来拜会,切磋武艺,可是说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滋润。

又一句江湖上的俗话说得好:“出来混的,疑早是要还的。”

龙烧云和龙毒云,这两父子,从名字上听上去,就不是什么好鸟,在为非作歹的这些年,欠下的人命自然也不少,终于“自作孽,不可活”的报应来了。

他叫阿飞,是一个白衣少侠,“寒食节”当天,他手持一把“越王剑”直闯龙家大院,他来是报十八年前的杀父灭族的大仇的,当时龙烧云联合东方不败的日月神教,血洗了古家堡,一千多口人,只活下阿飞一人。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最先毙命的是龙毒云,然后是龙烧云,阿飞的剑法极快,几乎是一剑一躺尸,最后龙家大院里,只剩下了孤零零并且避无可避的林诗诗一人。

眼见,手持利剑,浑身身污的阿飞步步逼近,林诗诗的身体开始了颤抖,对死亡无比恐惧的颤抖。

“拿命来!!!!”阿飞道。

“叩”地一计一把飞刀飘过,阿飞手中的剑立马发出“噶嘣”一计,然后断成了两截。

很明显的,是李得欢的出现才救下了林诗诗,最后,李探花指了指,林诗诗胸前的那块当年自己送给她的玉佩说了句:

“你不仁,我不会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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