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以血洗血(1/1)

代州城破,满城皆屠……薄薄的信纸上只有短短的八个字,却像一把匕首一样划着秦浪的内心。

“整整六万户人啊……!”秦浪仰望天空深深的吸了一下鼻子,眼眶早已泛红,虽然不能身临其境,可是也能想象如今的代州城是怎么样的一番场景;尸体、烈焰、残垣断壁……活脱脱的一副人间炼狱。

“来人,速命曹元霸、朱毅、马彪、高翔、夏侯卫还有岳飞前来见我。”秦浪吩咐完毕,径直朝着二堂去了。

不多时,曹元霸等人奉命赶来,当看到铁青着一张脸的秦浪时,几个人面面相觑的对视了一眼,齐声抱拳道:“末将参见驸马爷。”

“看看这个。”秦浪将六百里加急直接递了过去。

诸将看完后先是震惊,接着一个个眼睛都红了;曹元霸捏紧拳头咬牙切齿地道:“金军欺人太甚,屠我百姓如杀狗尔,此仇不报,枉负七尺男儿之躯。”

“不错,这仇必须得报,驸马爷,下令进攻吧。”

“对,咱们跟金军决一死战。”

“驸马爷,快下命令吧。”

望着群情激奋的诸将,秦浪重重的点头道:“仇是一定要报的,不但要报,而且咱们还要加倍奉还;本官决定,立刻组建一支特别行动部队,全部由骑兵参与,咱们冲进金国,杀他个鸡犬不留。”

“末将愿往……”曹元霸第一个抱拳出列,随后诸将也齐刷刷的站了出来,争先恐后的表示愿意参加这次的特别行动部队。

秦浪轻轻摆了摆手示意诸将安静,然后道:“咱们这次杀进金国境内人数不必太多,五千骑兵足矣,干粮只带三天的就行了,等到了金国就以战养战,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否则目标太大,一旦被金军合围可就麻烦了;因此本官决定亲自前往,曹元霸跟随本官同行,其余的人各自领兵前往边境,随时防止金军越境进攻;你们都是行军打仗的行家里手,战机自行把握,本官在这儿就不多加干涉了。”

一听说秦浪要亲自带兵杀进金国境内,曹元霸等人立刻出言反对,但是秦浪根本不听,最后更固执己见的将他们给骂了出去;诸将无奈,只得乖乖的听命行事了。

特别行动部队的组建极其迅速,仅仅过了一天,虎贲、神卫、破虏、天策、骁骑五个厢各出了一千名麾下最精锐的骑兵,由曹元霸率领浩浩荡荡的集结于大名城外的关帝庙前。

秦浪向关二爷的灵位郑重的上了一柱香,随后众将纷纷效仿,不多时,上香完毕,一名侍卫捧着一个托盘走了过来,托盘上有一碗上好的绍兴黄酒。

端起酒碗,秦浪扫视了一眼肃立于阶下的众将,朗声说道:“各位弟兄,金兵屠我百姓,害我同胞,咱们当兵的吃皇粮,为的就是保我大宋百姓,今天是本官带领大家出征的好日子,此去金国,咱们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路杀过去,为那些惨死在金军屠刀下的大宋百姓报仇雪恨,这碗酒,咱们干啦!”

“报仇雪恨、报仇雪恨、报仇雪恨……”

随着一声声发自肺腑的怒吼,堂前一字排开的诸位将领人人捧起一碗酒,与秦浪一干而尽,然后齐齐将酒碗砸在地上摔得粉碎。

“出发!”秦浪拔剑指北,五千铁骑举着钢刀如一股黑色的洪流杀气腾腾的向着金国的方向扑了过去。

五千铁骑星夜兼程的向着北方一路疾行,几日过后便来到了宋金两国的边境地区;再往北走就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这里人烟稀少,几十里地都不一定见得到一个人,显得异常的荒凉;忽然间,一匹快马迎面飞驰而来,秦浪抬头一看,原来是本军派出去负责打前哨的探马回来了。

能在军中成为探马的人那都是身经百战的老兵了,什么样的大场面都见过,但是这名探马却是一脸的惶恐,就连报告的声音都有点儿发颤:“驸马爷,前面……前面死了好多人!他们全都死了!惨!真的是太惨了!”

秦浪和曹元霸对视了一眼,拍马喝道:“快,部队加速前进,咱们过去看看。”

一炷香时间不到,前面出现了一个村庄,熊熊的烈焰正带着滚滚黑烟随风乱窜;村口有一条小溪,里面流淌出来的水已经被染成了暗红色,那是人血的颜色;秦浪和曹元霸率军刚刚靠近,一股浓烈的血腥味便扑鼻而来,熏得人心里直反胃,不少士兵都干呕了起来。

进村的道路上和旁边的农田里横七竖八的躺着几十具尸体,从他们身上的衣着就能看出,这些是宋人百姓;鲜血从他们的尸体下面流淌出来,将大片大片的土地给染成了红色,浓烈的血腥味吸引着一团一团的苍蝇四处乱飞。

进到村里,包括秦浪和曹元霸在内的所有人都被眼前的场景给惊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尸体……成堆成片的尸体……有老人、有小孩儿,有男人,也有女人,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老弱妇孺。

特别是那些女人,死状简直是到了令人惨不忍睹的地步;在村中心的一口水井旁,十几个年轻女子的尸体互相堆叠在一起,她们浑身青紫,衣不蔽体,下身更是一片狼籍,表情既痛苦又狰狞,显然是被无情的糟蹋过后被杀死的。

看到这一幕,秦浪浑身上下都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那不是害怕,而是愤怒,出奇的愤怒;然而就在此刻,一名士兵忽然指着前方惊呼道:“天呐!快看那儿!”

顺着士兵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面容青涩的年轻姑娘被绳子悬挂在门口的屋梁上,她的肚子已经被刀划开,五脏六腑连带着肠子已经流了出来,撒得满地都是;最令人震惊的是,她的下体插着一根木棍,旁边的地上还有一具血肉模糊的肉球,这是一名孕妇,她竟然被人划破肚皮将里面的婴儿给活生生的取了出来。

“杀天刀的金狗!老子要把他们全部杀光!”秦浪气得两眼通红,刚大骂了一声,忽然感觉胃里一阵翻腾,哇的一声就吐了出来;不仅是他,其余在场的士兵也几乎人人呕吐起来,大家都是见惯了血腥场面的人,可今日所见已经不能用血腥二字来形容了,这简直就是地狱,甚至比地狱还要凄惨。

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秦浪和曹元霸带领将士们总共在村儿里清点出了三百二十六具尸体,他们将遇难村民的遗体集中在了一起,挖了一个大坑集体埋葬。

秦浪找来了一块木板插在土堆上当做墓碑,然后用毛笔在上面歪歪斜斜的写下了四个大字:以血洗血。

率领将士们对着村民们的合葬墓三鞠躬之后,秦浪翻身上马,脸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他淡淡的对曹元霸道:“传令下去,此去路上只要见到金狗,甭管男女老幼,一律杀无赦。”

“末将得令。”曹元霸对着秦浪一抱拳,回头吼道:“弟兄们,杀光金狗,一个不留!”

“杀光金狗,一个不留!杀!杀!杀!”

带着震天的怒吼,五千铁骑告别了这个再无一人的村庄,气势汹汹的进入了广袤的大草原,一场腥风血雨即将把碧绿的草原染成红色。

又行了两日,远处地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个个小黑点儿,接着黑点儿越来越多、越来越密,放眼望去,一座座帐篷犹如一颗颗黑色的宝石,星罗棋布的洒在草原上;微弱的灯光从帐篷里透出,星星点点,就像是夜空中寂寥的星辰一般。

女真是游牧民族,虽然完颜阿骨打统一女真各部,并驱逐契丹的统治建立金朝立了国,可是女真人依旧保持着传统的渔猎生活方式,他们平时为民,战时为兵,只要完颜家族一声号令,这些女真人立刻就会拿起武器成为一名彪悍的士兵。

眼前这个部落名叫赫巴拉姆,他们是女真族的一个大部落,整个部落共有三万余人,其中青壮男子八千人;赫巴拉姆部落祖祖辈辈生活在图们江流域,直到最近两年金军屡屡大败辽军,他们才从图们江迁徙到了这一带;这里水草丰美,鱼禽众多,不管是捕鱼还是狩猎,都比荒芜的图们江流域好多了。

但是赫巴拉姆部落的人不会想到,此地不是天堂,而是地狱,因为就在他们的不远处,五千磨刀霍霍的大宋铁骑已经举起了手中的屠刀,一双双复仇的眼神正死死的盯着他们。

秦浪骑在马上,指着赫巴拉姆部落的方向开口问道:“曹将军,以你的经验来看,要想一个不留的解决掉对面这帮金狗,咱们应该怎么办?”

曹元霸凝神沉思了一小会儿,面带担忧之色说道:“驸马爷,这是一个大部落,看上去起码有几万人,而金狗跟咱们宋人不同,咱们兵就是兵,民就是民,可他们却是全民皆兵,末将怕咱们这五千人马吃不下他们呐!”

“吃不下也得吃,老子今儿就是撑死也得把他们给囫囵吞了。”秦浪眼中闪过一抹厉色。

曹元霸闻言道:”既然如此,那咱们只能发动突然袭击,快速冲进去,然后四处杀人放火,尽可能的搅乱他们,使得他们不能聚拢在一起形成合力。”

秦浪抬头看了看天儿,道:“就这么办,传令下去,部队原地休息,今夜三更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