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库娜(1/3)

亚及亚大陆太阳历1002年5月3日的这天,透蓝的天空,骄阳似火,提前到来的夏天热情的包裹着阿吉秀。此刻,阿吉秀一个人把头低的很低的、垂头丧气般的、漫无目的、缓缓走在阿玛斯城的街道上,显然此时他的心情很是不好,家族的惨变还是让他有点意志颓废。

阿玛斯城,一座那美斯王国的重镇,是亚及亚大陆上的那美斯帝国的几个最繁华的大城市之一。城中的街市繁华,商贾云集,到处都可见来自各地的商人以及那些常见的、不常见的各种商品。然而,即使是再繁华的城里,依然会有破落的一面。阿玛斯城中也有贫民区,而此时心中一片茫然的阿吉秀正走在贫民区内。

正在思考自己下一步改怎么做的阿吉秀只感觉到自己饥肠漉漉,一想到自己老半天没吃东西,应该立即找一个餐馆吃饭填饱肚子才对。于是,阿吉秀在贫民区内找到一个招牌上写着“如意”的餐馆,走了进去。

虽说是贫民区的餐馆,店里倒却也干净整洁,菜肴想必也颇为丰盛,只用闻那在馆内弥漫着的阵阵酒香肉气便知。由店里厨子刀勺声和跑堂吆喝声连连不绝,便知此店生意倒也兴盛。

此时的阿吉秀还是自羽弗家出来时的一身打扮,一身穿戴华贵大方。店内跑堂的一看便知他肯定是位有钱人,于是热情相迎,带阿吉秀直上二楼雅阁,找了一个靠窗的雅座让阿吉秀坐下。

阿吉秀点了几样店里的特色菜,趁菜还没上来之际,饮着跑堂一开始就端上来到茶水,倚着窗格,看着街上稀稀拉拉的人流,不由回想起七彩虹学院和羽弗家,现在两个地方都不再是自己能呆的地方。尤其是自己的家族——羽弗家,竟然一夕之间国破家亡。阿吉秀想起母亲,想起哥哥,真也不知自己将来命运如何,蓦地里一股凄凉之意袭上心头,忍不住一声长叹。“唉——”

这一声叹息引来阿吉秀东面一座的三个人观望,其中一个人的眼光甚是尖厉,两道冷电般的目光霍地在他脸上转了两转。阿吉秀顺势望去,只见此人模样俊俏,二十七八岁左右,一身黑色着装,身材高挑欣长,一双漂亮的黑眼睛,头发乌黑;浑身流露出从孩提时代起就习惯同危险搏斗的人所特有的智慧和坚毅的神态。阿吉秀心底暗暗喝了声采:“好一个英伟男儿!”那人桌上放着一大盘熟牛肉,一大碗汤,三大壶酒,此外更无其他菜肴。从他们的吃喝便知他们是那种连吃喝都十分的豪迈自在的人。

观察了那人之后,阿吉秀又瞥了一眼那人身旁坐着的两人,那两人也是甚是年轻,年纪较先前那位还要年轻些,两人都穿着一身灰褐色的粗布衣服,其身上隐隐也透有一股豪爽之气。于是,阿吉秀心里颇想结交。但觉得自己这么做颇有点唐突,于是暂且索性不动。先听听对方在说什么,以此好找点话题,方便以后与搭讪相识。

那三人向阿吉秀瞧了两眼,便即转过头去,继续聊他们的话。这三人说话声音极低,楼上其余的人谁都听不见,却唯独阿吉秀例外。阿吉秀天生耳目聪明,再加上学习魔法的小有成就,使他的身体不知不觉产生了变化,五觉较寻常人变得灵敏了很多。于是他听见了他们所说的每一个字。

“头,那批货到了,我们混进去的兄弟已经传出情报,这次的货物总共价值三十万金币。”

“弄清楚这批货的来源了吗?”

“弄清楚了!全都是不义之财,是哈布斯那狗东西搜刮的民脂民膏,他打算把这批货运到蓝宁城去。哈布斯具体要用这笔钱来干什么,我们还不清楚。”

(编者注:哈布斯。全名哈桑斯.哈布斯,是那美斯王国国王哈桑斯.帝德尔的王弟哈桑斯.佛德里德亲王之子。佛德里德亲王在1000年7月的起兵造反,一度借助邻国西派斯的兵力所向披靡,并且兵围首都那美斯城。可惜最后功败垂成,他的大军被当时还是国王亲卫队总队长的赫本.杰德所打败,那一年赫本.杰德年仅19岁。而现在赫本.杰德官拜常侍,统印帝国元帅一职。赫本.杰德,被誉为帝国第一人,被百姓称为战神,现年也只有21岁的他,还被国王帝德尔赐国姓,改名为——哈桑斯.杰德。也因此,杰德成了万千少年狂热崇拜的偶像,万千少女心中的白马王子。)

“运到蓝宁城?哈布斯把这么多钱运到靠近西派斯王国的边疆小城干什么?”

寂静了一会儿,声音又响起,“难道那个哈布斯,要步他父亲的后尘。”

“后尘?难道他也要像他父亲那样造反?”

“对!看样子他真的是要造反了。怪不得城里的铁匠铺最近一直在忙着打造兵器,还有那哈布斯控制下的蓝羽战团最近一个劲的招兵买马。看样子哈布斯真的是要造反了。”

“狗娘娘的!吃里扒外的东西,跟他老子一样不是个东西。只知道剥削压榨老百姓,其他的什么好事都不做,只知道造反当国王。”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响起。

“他这次造反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啊!最近国王陛下接受了杰德元帅的建议,要从各个亲王那里收回各个领地的统治管辖权。那些年老的亲王,谁敢碰杰德啊,只有乖乖的奉上自己的领地。只有这年轻气盛的哈布斯才会坚决反对。”

“小声点!哈布斯耳目众多,这里可能就有。先别管这些,我决定这次行动照常进行。我算了一下,明天正午,他们押送财宝的队伍会进发到城西外的博尔谷,那的时候,我们就动手。记住,这次行动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对!我一定要成功,虽然首领出远门了,不在这里。但我们一定要争气,争取给首领一个惊喜。”

“说的对!我们一定要成功,决不能侮辱阿卡拉萨战团的名声”

“好了,这次就商量到这,大家分开之后各自联络兄弟,准备明天的一战。”那一身黑色着装的年轻人说完有意无意的又向阿吉秀一瞥,见他望着窗外远眺景致,倒也安心。为什么他要再看一眼阿吉秀呢,因为阿吉秀外形的颇为俊朗,英气逼人,身上又穿着华贵,再加上一头不时随风飘逸的金色长发,所以无论在哪儿他整个人都显得特别的引人注目。

刚才阿吉秀一直注意倾听着他们的对话,当他听到他们说道“这次就商量到这”时,便知他们的会谈要结束了。于是忙把自己的视线移向窗外,就这样避过了那位一身黑色着装的年轻人的侦察。不久那三人便起身离去,不过阿吉秀倒没有跟出去的意思。因为他早已决定明天去城外的博尔谷等待他们。待那三个人走了之后,阿吉秀开始慢慢享用起那些美味佳肴来,毕竟他已经饿得很难受了。他此刻心中已抱定主意,要尽力帮助这些人劫取城主哈布斯的不义之财,反正哈布斯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当然,阿吉秀也有另外的目的——锻炼自己,以期望将来夺得帝国精英甄选大会的优胜。

用餐完毕以后,阿吉秀看天色尚早,就一路问清方位,出城去找那个黑衣青年所说的博尔谷去了。

博尔谷,实际上是一片全长近五十里的尽身黑褐色的乱石林。在这片石林中修筑有一条官路,这是从阿玛斯城西进的唯一通道,除此地之外的其他地方都是长长的峡谷犹如天堑不能逾越。当人走在官路上仰看两边的石林时,给人的是一种荒凉且又阴深的感觉。因为这地方地势险要且便于埋伏,自然是强盗打劫的好地方,因此经常有强盗出没不足为奇。所以,黑衣人所在的那个阿卡拉萨战团要埋伏在这里也是这个原因。

阿吉秀刚走进乱石林中,就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一阵阴风迎面扑来。阿吉秀一路问路来的时候就听说了这里是强盗的经常出没的地方,要经过的这里最好是等每个月的逢4的日子和巡逻调防的军队一起走。

阿吉秀是不怕遇见什么强盗的,毕竟阿吉秀的力量可不是吹出来的。可是他自己心中很清楚自己要是遇见那些专门打劫的强盗团体就倒霉了。那些团体,少则几十人,多则成百上千人,而且他们这些团体中多少都有些厉害人物撑场子。要是他们一齐向阿吉秀发难的话,阿吉秀觉得自己不大可能挡得住这么多人。

想到这里,阿吉秀离开了博尔谷,他回城找歇息的地方去了。他打算等到明天和那队押送财宝的军队一起走,见机帮助那帮人劫取哈布斯的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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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谷,呼啸风声好似万千只野牛,被怒火烧着,争着从谷中往外挤;它们的利角与众不同,刺到人的脸上,比利刃多十分寒冷,不单单是疼而已。今天是5月4日正午,按照规定是和巡逻调防的军队一起的日子。

阿吉秀和许许多多需要去王国西部的边疆的老百姓一起,跟着那支押送黄金的哈布斯的军队出发了。当然,押送如此多的黄金一事,这些老百姓是不可能会知道的。大家都以为是运送的军械物资。

一路上,阿吉秀并未十分的留心四周,他根本就必担心将来不知道从哪处会冒出那些阿卡拉萨战团的人。因为,月神探测器戴在阿吉秀头上。通过月神探测器,阿吉秀已经知道那帮阿卡拉萨战团的人的准确位置,就在前行的某处路上,距离这里不足两分钟路程。

不过,就在距离阿卡拉萨战团不足一分钟的路程时,阿吉秀发现了异常。两千米外的大道上,正有一支人数三千左右的军队朝这里迅速赶来。阿吉秀判断这支三千人的队伍是军队,是他从月神探测器上所显示的对方整齐的步伐所判断出的。

要是这是哈布斯的军队的话,那阿卡拉萨战团想抢夺黄金的计划就要落空了。看自己的月神探测器,阿吉秀就知道阿卡拉萨战团这次参加抢夺黄金计划的不足三百人。阿吉秀心道:“两千米的距离只要八分钟就可以赶到,要是阿卡拉萨战团的人动作不快点,这次任务准完蛋了。”

正在思索间,押送黄金的队伍已经到了阿卡拉萨战团的埋伏地点。“杀呀!”一声大喝,打破了博尔谷的宁静,成群的阿卡拉萨战团的战士如猛虎下山冲了下来。

押送黄金的军队,是哈布斯驻扎在阿玛斯城的城防军,而不是哈布斯的亲卫队。也许哈布斯以为这样安排不会引人注意吧,也许哈布斯没有告诉这次执行任务士兵们这次押送的货物不再是往常的那些军械而是三十万两黄金吧。那些士兵虽然人数众多,足足有五六百人,却弱不禁风,在骁勇善战的阿卡拉萨战团的第一波冲击下就一哄而散逃命去了。

原地上只余留了五六十匹驮着笨重大箱子的马车,和一个金发的年轻人,而那个金发年轻人正是阿吉秀。

“你是什么人?”阿卡拉萨战团的人一窝蜂的将阿吉秀围了起来。在刚才他们出击的时候,跟着押送军队的那些寻常老百姓早就化作鸟兽散了。看着阿吉秀那有恃无恐的样子,阿卡拉萨战团的那些人均觉得这余留下来的金发年轻人决计不简单。

怕阿卡拉萨战团的误会自己的来意,阿吉秀连忙说道:“我没有敌意,相反我是来你们帮忙的。”

“帮忙的?”从阿卡拉萨战团中走出一个人,阿吉秀定睛一看,此人正是昨日自己在如意餐馆看见的那个英伟男子。至于昨日在他身旁的两人,因为印象不深,在众人中阿吉秀并没有瞧见。

“是的!”阿吉秀点头道:“在你们正前方,就是蓝宁城的方向,现在正有一支人数三千的军队赶来。他们的移动速度很快,看样子应该是骑兵。我估计还有五分钟就到这里呢!你们赶快带着这些黄金转移。”

“骑兵?”在场的阿卡拉萨战团的战士们骚动起来。数量三千的骑兵,这可不是小数目。那英伟的男子半信半疑的俯下身,他侧头将一只耳朵贴在了地上。如果远方有骑兵来,,他这样就能听见马蹄声。遗憾的是,那男子没有发现远处有半分动响。

那男子站起身来,他抬起眸子来,奇怪地向阿吉秀打量了一眼,然后冷冷说道:“你是什么人?竟然在此胡说八道!根本就没有三千骑兵!”

“什么!我胡说八道!”阿吉秀一阵惊呼。他完全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男子趴在地上的时候没有听到远处的马蹄声吗?难道这男子是聋子不成?又或者我的月神探测器给了我一个虚假的信号,根本就没有什么三千人的军队正朝这里赶来。

“弓箭手准备!”随着那男子一声令下,阿卡拉萨战团的弓箭手们全将弓箭上弦瞄准阿吉秀。“快说你是谁?再不说,我就下令放箭了!”那男子已经下了最后的通谍。

阿吉秀真是百口莫辩。这些人怎么不相信自己呢!而且就算不相信自己,也不必要杀我啊!“慢着!”看着阿卡拉萨数十位用箭瞄准自己的弓箭手,阿吉秀急忙叫停,“你们看,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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