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山寨专案组”(2/4)

可上面呢,又要求一律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就是在外面手写的笔录,也要扫描进系统,才能进入审批环节。最可笑的是,好多笔录、法律文书和文件扫描进去之后,还是要打印出来请领导签字。

您说说,人还是那些人,流程还是那个流程,到最后一样要装订,唯一的好处可能就是用纸一样,都用a4纸看着好看,把本来好好的一手字都给废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韩均被搞得啼笑皆非。

这时候他话锋一转,把液晶显示器转过来正对着韩均,一脸感慨地说道:“直到您来协助分局破案,我才发现这个办案系统也不是一无是处。至少想看什么材料可以直接调,省得小姜同志再回重案队里拿。”

办案系统的确很方便,姜怡很快调出了“案”的资料。

上个月28日清晨7时许,和平时一样准备叫死者一起出摊的几个老乡,发现本应该早起来的死者母子趴在床边呕吐不止,急忙将二人送到省三院就诊,入院诊断为食物中毒。

经过三个小时抢救,石秀芹、宋小柱母子俩症状缓解,小柱又活蹦乱跳起来,甚至和护士说下午出院后要去人民公园玩。

然而,在几个老乡以为她们没事了,准备去收费大厅帮着办出院手续之时,母子俩又开始频繁呕吐,呕吐物呈黄色水样,但并不腹泻。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小柱经抢救无效,于下午1时23分死亡。

紧接着,石秀芹也倒下了,因医治无效,于下午3时45分死亡,母子俩撒手而去。

当日下午4时许,江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省三院报警:“该院当日早晨收治两名危重病人,现已死亡,且症状相同,怀疑是中毒。”

西郊分局重案队接到报警后,立即着手侦查。

经现场勘验,石秀芹、宋小柱租住在花园街468号老商业局仓库,公安人员勘查案发现场周围,未检出致毒物质。同时对其他住户进行了询问、调查,结果证实石秀芹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商贩,从未与人结怨。

重案队再扩大范围排查,案情有了“进展”,据和死者一起摆摊的卖水果大妈证实,石秀芹的丈夫宋四宏一星期前来到江城,案发前一天与妻子有过争吵,并且案发后无影无踪。

29日凌晨四点,重案队发出协查通报,并派两名干警赴死者老家调查。

29日下午4时许,准备回老家的宋四宏在江城火车南站“落网”,在接受警方讯问时,声称对妻儿的死亡一无所知。

本月3日,市局法医对石秀芹、宋小柱进行了尸检,提取胃内容、心血等送省公安厅进行常规毒物分析,常规检验未检出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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