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2章 公版图书(2/2)
“先说图书,我马上就会拥有一家出版公司,这家公司规模不大,大概有几十种图书版权,把出版公司掌握到手后,我会尽快处理好这些图书的电子版权,并展开和爱阅的合作,但这是杯水车薪,就这么点书,而且也不是什么特备畅销的书,读者很容易看腻。”
“而且不容易培养付费习惯,如果书的吸引力不够的话。”禹岩补充了一句。
“关于数量不足,我们可以使用公版图书,暂时可以缓解一下。”童岩道。
所谓公版图书就是指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使用不会侵犯作者的版权,一般公版书形成的原因是版权到期,也有作者自动放弃版权的。
如我们平时看的四大名著、经史子集,都是公版书,还有国外莎翁、雨果、托翁等大文豪的作品都可以随便用,而且不算侵权,每个国家对版权的保护期不尽相同,美国从78年改成了作者死后70年版权受保护,国内对版权的保护期一般是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举个例子,比如1936年去世的鲁迅先生,在1986年之前,他作品版权归收益他的子孙继承,86年之后,出版公司就可以随便印了,而66年去世的老舍先生,他的作品要等到2016年才能度过保护期。
“这确实是一个办法,我们可以把这些公版作品编辑的精致一些,让它们和网上那些资源区分开,应该也能有一些用户会喜欢。”禹岩点头道。
童岩继续道:“至于好的图书作品,只能和国内那些大型出版社和出版机构谈,甚至和作者们一个个的谈,能谈下多少是多少。”
一般出版社享有作者的简体书出版权,但电子版权这方面也是从最近两年才开始有所重视,所以基本都还在作者本人身上,只要保障作者的权益,确保把他们的书放在手机软件上卖不会损失自己的利益,相信不会有人反对的,因为在这个无视版权的时代,把你的作品电子版放到自己的软件或者网站上,是根本不用通知原作者的,更不会给作者钱,比如恶名昭彰的白度文库。
童岩暂时能想到的两个人韩塞和马伯庸,凭自己的交情,把他们的作品拉进爱尚阅读,应该还是有戏的,至于全国那么多家出版社和出版公司,童岩肯定是没精力应付的,童岩的建议是组建爱阅的版权管理中心,专门聘请一位这方面的专业人士负责这块业务。
禹岩虽然同意,但还是很肉疼,“这样的专业人士不便宜吧?”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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