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二章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3/5)

自汉代以来,中国的一般地租率就在五成以上。而由于「永佃制」的流行开来,使得底层农户负担更重。土地的所有权和耕种权分离,在南方叫田骨田皮,在北方叫田底田皮。在后世土地交易一般讲的是使用权的买卖,而这年月却是要分开谈。很多大地主拥有的上千数万亩地很可能只是田皮,而并非所有权。

以上好的水浇田来说,田皮会比田骨还要贵;于是只要获得了耕种权,那么转手就可以佃出去,获取不菲的利润。对于底层农民来说,他在获得收成后,首先要给土地所有者一笔额租,然后还要给耕种权所有者一笔皮租。虽然两者高低根据土地丰瘠情况各有不同,但也使得贫者愈贫。

福建人为什么自明代以来就有出海下南洋的风潮?无他,就是因为皮租太高。本来就耕地不足,八山一水一分田,有些地区的皮租甚至超过了额租的数倍,导致越种地越穷。

北海镇要想将关内土地收为公有,光拿到田骨是没用的,甚至暂时拿不到都没关系,田皮才是最关键的。相反在关外就没有这个问题,所有的生产资料都是自己提供;说句难听的,赵新一开始招收流民,他要把地租规定成「倒三七」都有人抢着干。

多新鲜啊,什么生产资料都不用出,而且拖拉机的工作效率还那么高,流民所付出的只是一半甚至是三分之一的辛劳,就能获得比关内更高的耕种利润,而且还能拿到五十亩地的永佃权,傻子才不加入呢!

陈青松一口气说了这么多,孔绍安也有了些想法。

「陈老师,那我回去就先从减租入手,您觉得如何?」

「唔......光是减租恐怕不行。你要小心货币权力对公权力的腐蚀,不把这条线斩断,减租减息是搞不起来的。再有就是地主对农村商品经济的控制,这块阵地我们必须拿到50%才行。决不能让他们既控制商业资本,又控制高利贷资本!」

「我明白了,不能让他们在地租、商业利润和高利贷之间互相转化。」

说起地主放高利贷的问题,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顾炎武的外甥徐乾学。此人是康熙时期有名的学者,曾任左都御史和刑部尚书。话说徐家在昆山放高利贷那都名标史册了,当他被弹劾归家后,明珠的外甥为了报仇,搜集徐家的罪证,其中就有放五分利的印子钱,徐乾学被吓得吐血而死。

可到了乾隆时期,五分利算个屁啊!十分利都有。

清廷曾限制民间借贷利率,要求最高月息三分。但把持着从城市到农村高利贷市场的地主士绅们却上下其手,使之成为具文,有些地方百分之百的年息已经成了通常现象。至于京城供官吏行贿买官之用的「京债」更是一本万利的买卖;要知道这年月读书人只要开始进京赶考,就一定会和钱铺、账局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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