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新扬州八怪(一)(2/5)
江藩一振衣袖,起身拱手道:“北江兄,自从京师一别,你我已是三年不见了。”
等二人见完礼,一旁的焦循、钟怀和黄承吉三人这才纷纷上来和洪亮吉行礼问好。
众人正在谈笑间,就听堂外有人轻咳了一声,随即就见一身穿灰色棉布道袍、头戴深色幅巾、有着一张圆乎乎胖脸盘的男子快步而入。
“容甫先生!”
“容甫兄!”
“容甫贤弟。”
汪中拱手笑道:“诸位,汪某来迟,多有得罪!”
虽然屋外漆黑一片,可堂内却是明亮的纤毫毕现。在众人眼里,今日的汪中眉宇间已没有了当年的颓废之色,面色红润,意气风发,只是从鬓角那灰白的发丝上能看出他已经不再年轻。
慢着!鬓角发丝?!
这年月的发饰还不是后世的阴阳头,而是金钱鼠尾。虽说那“鼠尾”比清初时稍稍粗了那么一点,可四分之三的脑袋还是要剃的光溜溜才行。
洪亮吉上前打量了两眼,再绕到汪中背后一看,顿时惊道:“容甫兄,你的辫子呢?!”
“本非汉家衣冠,留之何用?君直,我留发已经一年有余了。”汪中说罢,便解下幅巾,露出了绑扎好的发髻。
这一下让在场众人无不愕然,心说这位真是死心塌地从贼,与朝廷为敌了,难怪两年沓无音讯,甚至连老婆孩子也都下落不明,估计这位已经把家人接去了北海镇吧。
看着对面七人的表情,汪中道:“难道诸位忘了百年前的‘薙发令’了吗?”
段玉裁、洪亮吉和刘台拱三人顿时一怔,默然不语。而年轻一辈的江藩、焦循等人却露出了一脸茫然。
话说后世民国初年推行剪辫政策时,很多老百姓之所以不愿意剪,并不是说他们落后愚昧,以丑为美;而是经过清廷近三百年的刻意隐瞒,那段历史仅限于在知识分子和革命党中流传。清末民初的一些汉人知识分子之所以对留辫子那么在意,其实主要是因为痛恨留发的太平天国。
纵观整个清代,从上到下对“发”字的使用格外小心,满清花了八十多年修篡《明史》,里面从头到尾没用过“一发千钧”这四个字,至于记录皇帝言行的《清实录》里更是没有。以“千钧之重”来形容一根头发,似乎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薙发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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