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6 狗群(下)(1/4)
对于罗嘉扬的种种异常行为背后之成因,有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曾经跟罗彬瀚谈过。不是周雨,不是南明光,而是周妤。他把罗嘉扬的事情透露给周妤完全就是无意而为,是在等待周雨考试回来时的闲谈。而面对一个反社会倾向者所作出的种种恶行,那女人的反应倒是波澜不惊;她毫不避讳地表示嘲弄,还把罗嘉扬比作是他的低能版本。即便不说这是个纯粹捕风捉影的抨击,至少也非常恶毒,因此罗彬瀚不甘示弱地把她比作是白骨精的凡人版本——他那时候知道些什么呀!
全能自恋。那时周妤给了他这个词,她总能给他些古里古怪的词。婴幼儿相信世上的一切都关乎于自己,都为满足自己的需求而存在,直到最终长大,成熟到足以弄清楚自己在这世上的真实位置。可是,一旦这种过度关注自身的心态延续到成年,引起的效果往往是灾难性的。不能建立平等尊重的人际关系,极端的自负与自卑,动辄暴怒或被害妄想……这些特征都能和罗嘉扬的作为相呼应,唯一叫罗彬瀚耿耿于怀的是,当周妤说这段话时,她的眼睛却盯着他,那目光仿佛在说:你也反思反思自己吧。
周四早上,罗彬瀚盯着镜子想这件事,不由不为自己辩解起来:他可从来没把自己当作宇宙中心;他还有关系和睦的朋友,虽然真心的不多,但总归是有的;被害妄想与动辄暴怒?就算他有一点那也情有可原,因为他可着实没少受荆璜的罪;自负与自卑的问题他倒说不上话,因为他也不懂得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应该说他尤其不明白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
所谓的个性,在他自己的体验里,不过是些流动的、暂时的表现,是流水在不同的河道里临时顺应出来形状。他感觉不出自己有任何坚固的,不以环境为转移的个性,不像周雨或罗嘉扬。可是,当然,识人与识己是两回事,也许他只是自己认不清楚。他在镜子前端详得过久,直到玻璃后头望着他的已然变成了一张全然陌生的脸,说不上是个什么气质。那不过就是个快三十岁的灵长类雄性动物,年轻些或年老些,活泼些或阴沉些,这张脸或那张脸,这其中的差别实在少之又少。
“你怎么在洗手间里换衣服?”早饭时俞晓绒问。今天罗彬瀚起晚了,终于暴露了自己不在卧室里换衣服的事。其实李理已经有好几天没出现了,似乎决定再也不打扰罗彬瀚的日常生活。罗彬瀚也快要忘了她的存在,有时他甚至会在卧室里自言自语,或者冲着些手机上的愚蠢内容发笑。不过他还是在坚持自己的隐私底线。
“洗手间的镜子清楚点,”他敷衍地说,“灯光角度比我房间里的好。”
“不该是有阳台的房间光照更好?”
“对,但光照不足的地方让我看起来更帅。这叫朦胧美。”
俞晓绒冲他翻起白眼。她今天换了件短袖的棉质运动衣与中裤,果然是准备去晨跑了。她专心投入生活对罗彬瀚倒是件好事,因为他在昨夜凌晨已经偷偷联系了刘玲,想让她帮忙打听关于伦尼·科莱因与他那两个失踪狱友的消息——当然不是他们现在的行踪,这些人恐怕早被宣告死亡了,罗彬瀚想打听的是他们的过去。他总觉得这里头没准会有点什么。他向刘玲解释的理由是有个朋友在做各国犯罪心理方面的研究,她倒是答应了他,也没问得太仔细,不过信不信就两说了。
上午,他还是去公司总部。不过没见南明光,而是躲在办公室里接着研究那件关于抵押借款的债务纠纷。在办公室外时不时有人走过,有低声的谈论和说笑,他全都听而不闻。这些动静平常也有,但今天似乎分外清晰和频繁。不到中午罗彬瀚就走了,开车去业务部门的那栋大楼见见老同事。这一次他见到的全是中低层主管,有些人甚至会喊他“罗经理”或者“罗总”,足以表明他们对他能混上这个岗位的真实原因一无所知。
这正是罗彬瀚今天最想要的。他在市场部最边缘的一个营销小组的办公室里坐下,开始漫无边际地询问他们的日常业务,假装是在调查费用流程。陪在他身边的全是些小心翼翼又摸不着头脑的人。他们是真的“摸不着头脑”,因为今天业务部门的所有“头脑”都去了行政总部,去面见他们平时鲜少露面却突然降临的董事长。这下“佛台”的大门毫无防御地敞开了,罗彬瀚好似混进了鸡群的狐狸一般无法无天,低级别的员工压根就拿他没办法。他笑眯眯地拉着一个新人小组聊了半天广告设计,直到下午五点的闹钟响了。
“噢,下班了呀。”他从办公椅上跳起来,“那么就散了吧?”
所有人嘴上都答应着,向他陪着笑,身体却不见动弹。罗彬瀚知道这肯定不是他们的常规下班时间,但今天这里没人比他更有话语权了。“你们都不想走吗?”他热情地问,“晚上家里没什么事?那么我请大家吃个饭?”
这下所有人都不能再虚假地答应了。他们纷纷表示已经有约,或者还有家事要处理。“那么就走呀?”罗彬瀚爽快地说,“佘总那边我去解释嘛。”
办公室里终于变得空旷起来了。不得不留下加班的少数人也十分明智地躲藏起来,不给他搭茬捣乱的机会。夕阳的红光又如箭矢般斜照进来,射穿一扇扇高耸的玻璃窗。罗彬瀚沿着这些窗户走来走去,看见对面一栋高楼的玻璃上映出了铁铸般乌沉沉的莲花顶。他伸手在窗户上推了一把,窗户是锁死的。很早以前他就开始时不时地试试,但从未发现一扇高层办公楼的窗户是能够打开的。于是他坐在一张办公桌上走神,一直等到罗嘉扬来找他。他让罗嘉扬把他送回家,好确定这人在两年间至少还没忘了怎么开车,也知道怎么遵守交规。罗嘉扬开车倒是真的不错,甚至称得上稳当,也许是另一种爱惜己命的表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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