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释厄传炫乎其技(1/5)

一轮明月高悬在苍穹之上。

溶溶的月影现出孙三省人世沧桑的面庞。

一个皱巴巴的笑容,漂浮在乌云之上,也装在大圣的心上。

大半夜的,大圣独自坐在庭院中,一个人偷偷想家了,他顺手摘下一片槐叶折成的叶笛低低吹奏家乡的歌谣。

澹然的月光柔柔地抚慰大圣思家的愿望,给予他源源不断更多的关照。

大圣涣然冰释,对月临风一笑。

满天星光,三人一狗坐在门口数星星。

阿丽丽似有无意提起大圣捉襟见肘的过去:“大圣,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你应该吃过不少苦头吧?”

“我为了混口饭吃扛过沙包,跑到工地上搬过砖,手上磨出了血泡子还在出力气,肩膀上擦破皮还在挑担子,虽然辛苦是辛苦了一点,但是一切都是为了钱嘛,人总是要生活的不是?”提起从前受过的苦,大圣心酸中带着坦然。

大圣不地道地笑了:“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只要死不了,就往死里干!”

烈日当头,酷暑难耐。

大圣顶着大日头幸幸苦苦的在工地上搬砖,汗珠如豆,汗流浃背,衣服沱沱水湿,上身脱得只剩下一件泛黄的背心,都快晌午了,大圣还在一个人埋头苦干。

做大圣这一行的,都是从小没读到书,出来出苕力气的。

隔壁的三婶领着她家的宝贝儿子回去吃中饭,好巧不巧经过大圣打工的工地,三婶顶着晃眼的日头光,朝工地上偷瞄了一眼。大掌牢牢牵紧儿子潮湿的小手,口里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大圣,你在干嘛啊?”

大圣干了一上午的体力活,两边脸像下雨热得通红,头发全部汗湿了。热辣辣的汗水滴进眼眶里,辣得眼睛直疼,大圣抬起晒得脱皮的手臂抹干一脸的汗,接着加把劲跟打着赤膀的同事们一块把上午的活干完。

大圣晒得黑肝酒气,他勤勤恳恳地码好手头的红砖,等有空了再回应三婶一声。

毒辣的日头将大圣晒成了非洲小伙,为了生存他不得不小小年纪出来打工挣钱。大圣刚开始并不觉得日子过得苦,相反只要他踏实肯干迟早有一天会过上好日子,大圣一直以来都是这么坚信理想,未来他也会再接再厉努力赚钱发大财。

心里是这么构想蓝图的,未来也将会执行下去。一想到将来能过上大鱼大肉的好日子,大圣笑出一口黄牙:“我在搬砖啊!”只要把手上的一堆活干完,大圣马上就可以下去吃饭了。

大圣不偷不抢赚自己的钱,结果就因为在工地搬砖才会无辜躺枪,做了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他的劣迹被三婶当场拿来成为训诫儿子的好借口。

三婶总喜欢碎言碎语,刚跟大圣扯完犊子,她就调头跟自己的儿子拆白,数落没上过一天学的大圣:“儿子,你看到没有,以后没文化就在工地上搬砖,你要争点气用功读书将来好考个好大学,到时候你妈走出去脸上都有面子!”

艳阳高照,三婶的儿子仰望工地上的钢筋水泥混凝土,不禁陷入一段自我沉思,他孝顺懂事地点了点头,并且一脸认真的跟他妈妈讲:“妈妈,我将来一定要跟舅伯一样,当大老板,坐到办公室里,空调吹到,腿儿翘到,咖啡喝到,那几舒服额!”

三婶的儿子从小读书脑壳就聪明,十以内的加减法口算都能算得出来,各科老师见了都在当着他妈的面夸,“这个伢是个读书里的好料子,他滴脑壳真滴是聪明啊”,三婶听到老师这样夸她的儿子不晓得是几高兴!

“乖儿子,好样的!”三婶宠溺地揉了揉儿子机溜的脑壳,顿时做母亲的心中十分欣慰,儿子聪明懂事心里比喝了蜜还甜,她有儿子这句话这辈子也不算白活了。

三婶自己没读到过书,从小到大吃了没文化的亏,她说她自己就是没吃到没喝到,也要把她唯一的儿子将来培养成一个人材出来。

果不其然,三婶的儿子后面被她培养成了高材生,天天这里跑那里跑,三天两头的去外面坐车出差。

洪发的爷爷不知打哪儿蹦了出来,他心思凝重:“我不请愿我滴孙子读个好大学,像大圣都自己出来打工了,自己赚钱自己花,我滴洪发还要我养着他,又是高中,又是大学,还得几年读……”赚钱蛮辛苦,考个大学出来也不容易,洪发在学校里又会花钱,他爷爷天天跟人赶车拉马赚学费。

“我也想读书,我爸去世的早,家里没人供我读,我连认识的几个字都是我老爸去世之前教的!”不吃学习的苦,就吃生活的苦,大圣泣不成声。

大圣不是一个爱较真的少年,不然这些年他一个人也活不下去。人活在世上有些话一笑而过,但有些话真的很伤人哪!

三婶没事找事喜欢拿大圣跟他的儿子比,一个读到书,一个没读到书,这有什么好比的,拧巴的大圣还一个劲的跟自己较劲!

“我也想堂堂正正的做人被人家尊重,不想天天被人家当成笑柄做成反面教材教育儿子好点读书,没读到书又不是我一个人的错,可穷人也要生存也要活下去啊,我是个打工仔在现实面前我无话可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在哭过痛过之后,大圣不得不捡起抹刀敲砖头。

“我虽然没钱没地,但至少我没有被现实磨掉棱角,我有梦想有追求更有闯荡的决心跟毅力,但是我羞于启齿的跟别人高谈阔论我的梦想,正是因为他们的不理解我才会如此惧怕口水仗的威力,大家都骂我是个羊精神,疯狗病……”若论起一桩桩一件件,大圣完全是一个被命运遗弃的小孩,他为了能够吃饱饭活下去,每天拼死拼活地挑砖头,别人不要的脏活累活,他总是一个人抢着干,生怕有一天做事不行被吸血的包工头炒鱿鱼。

大圣推着斗车拖了一斗车砖头回工地,正好到了吃饭的点,大家饿着肚子干了一上午的活,每天从早干到晚,肚子早就饿得不行了。

他们争先恐后的都去排队吃饭,一个个掐着点子,贼兔子们跑得飞快,一晃眼整个施工地就没人了,后面的始终抢不赢头里的几个脾气坏的。

工地上除了大圣一个干活的人都没有,大圣做事算是勤快的了。

在工地上太老实了可不行啊,老实的人容易被坏人欺负,轻上事总是被先进去的老师傅先挑走,特别重的体力活就落到大圣这一代的年轻人身上,他们这帮老油条,总是隔三差五的去偷懒,跑出去喝点茶抽根烟,一躲就躲不见了。

老板请他们过来是做事的,不是让他们天天过来吹牛逼的,工地上总有几个大师傅偷奸耍滑,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可是今天的活要赶出来啊!

今日事,今日毕,天天做事拖拖拉拉,这怎么能行呢,大老板没有耐性陪他们紧耗。

“我今天交给你们的事,你要跟我把它完成它,不要天天跟我扯些么逼理由,讲些么事狗疯虼蚤,你们要是不把我放在眼里,我就不把你们放在眼里!”老板天天在办公室里嚷啊吼,敲桌子拍椅子。

大夏天的,一上午都没吃饭,大圣饿昏了头,两眼发晕,浑身都没得劲,他一把甩掉斗车的手柄,用胳膊擦拭脸上的脏汗,张口咬掉一双线子手套,脚上有气无力地靸着一双黑色破洞布鞋,正准备拿碗过去排队打饭。

吃个饭排了一长条队,怎么望也望不到头,大家都伸着脑壳在等前面的人排队打饭,打菜的师傅看不起一帮穷打工的,黑着一张脸不乐意给他们打菜。

都是一帮穷打工的,又不是光着胯子去玩,有什么好比的?

在吃人不吐骨头的社会里,穷人的贱命被视作草芥。穷打工的也要分出个等级制度出来,等级低的将他们分撇出去,同一级别里等级高的就是金字塔里的皇帝,他们永远有一种站在自己的角度俯视众人的优越感,而他们的自尊心好到爆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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