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重资产(3/4)
“没有关系,你们先忙!”江淼转过头吩咐道:“子轩,去附近买一箱红牛和一些香蕉给师傅们。”
“好的。”黎子轩点了点头。
江淼和蒋海波则聊了这个店铺的事情。
这家店铺就在红卫小学斜对面,之前是干电器销售的,不过房东儿子去年十月份网赌输了几百万,为了给儿子还债,只能出售这三间店面。
店面一楼面积为144平方米,二楼是原来的住宅改造的,面积156平方米,加起来一共是300平方米。
购入价格为450万元。
目前江淼在城区一共购入了三处物业,分别是二马路店铺300平方米、城南路路边自建房一栋、海滨大道靠近凤山妈祖广场的自建房一栋,一共花费了1739万元。
之所以购入这些物业,其实这是蒋海波的建议,因为他认为公司目前的现金流非常充足,不应该将这些钱闲置下来。
而海陆丰公司虽然注册名字为农业技术公司,实际上经营范围还包含了商超百货、农产品、餐饮等。
为了扩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蒋海波建议购入物业的同时,还可以利用这些物业开办一些附属的店铺。
江淼经过思考之后,决定购买这三处物业,不过这些物业是在他老爸江大海名下,然后再租给海陆丰公司使用。
在店铺经营的方向上,他倒是没有独断专行,而是询问了姐夫、老爸、蒋海波等人,这几天终于有了一个大方向。
首先他们现在使所在的这处物业,由于面积足够,位置也相当重点,二马路是本地有名的网红街和美食街,因此这个店铺的经营业务,就是鳗鱼饭、公司产品专卖店。
而城南路那栋自建房,一楼的店面只有60平方米,五层加起来320平方米,因此蒋海波建议做金店。
之所以选择金店,原因自然是海陆丰公司有大量现金,如果要合理避税,那开金店就是一个非常好的避税手段。
毕竟购入黄金加工成为手饰,这些投入就变成了库存商品,更何况金店的利润也不错。
最后一处在滨海大道的自建房,一楼店面面积有120平方米,但是只是三层,总面积为400平方米。
这处物业江淼打算作为私人会馆,方便自己、家属和公司人员过来城区公干的时候,在城区有一个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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