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疯子(1/3)

那个身影从身边跑过去的时候,顾清看到她是像动物一样手脚并用奔跑,而且最主要的是没穿衣服。

太细节的地方没来得及看,仅从身形判断应该是个女性。

顾清双手握持手枪,保险已经打开,食指扣在扳机上,目光跟着枪口一起将整个六楼巡视了一圈,没有发现那个身影,耳中也没有听到任何的声响。

初时的紧张感和恐惧渐渐退去,顾清恢复了理智的思考,他大概已经能够猜到刚才那个人影的身份了。

多半是一个疯子。

在顾清十几岁的时候,他家附近就有一个疯女人,整天光着身子四处乱窜。虽然并不伤人,却也足够吓人。

据说那个女人是被丈夫打疯的。

在那个年代,疯子很多,并不仅限于性别和年龄。

把疯子送进精神病院也是要花钱的,以那个时候大多数老百姓的家庭条件根本负担不起,因此就那样听之任之了。管吃管喝,只要不伤人就行。什么时候在外边被车撞死了,或是冬天被冻死了,双方就都得到解脱了。

顾清想了一下,将手枪收好,捡起刚才被吓得掉在地上的手机。还好没摔坏,手电筒的灯光还亮着。

举着手电筒,顾清慢慢走暗门走过去。

万一里面住着不止一个疯子呢?还是小心点好。

暗门里面漆黑一片,在手电筒灯光的照射下,顾清看到一条角铁焊制的楼梯朝下延伸。

腐烂的气味和霉味充斥着狭窄的空间,顾清将衣领往上拽了拽,勉强遮住口鼻,左手举着手机,右手重新握住手枪,一步一步,迈下楼梯。

咚…咚…咚…

鞋底每一次接触到楼梯台阶都会发出声响,在这种狭窄阴暗的空间内和气氛下,尤其的提神醒脑。

铁制楼梯每过七八米的距离便是一个反向的转角,顾清就这样小心翼翼慢慢走下去,大概十多分钟后,楼梯消失了,出现在顾清眼前的是一个空旷的空间。

举起手机朝四周照射检查了一圈,只看到这里还摆放着沙发,柜子、茶几等家具,屏息凝神侧耳听了片刻,没有听到什么声音,应该是没人了。

虽然暂时确认安全,顾清却也不敢完全放松警惕,保持警戒的姿态,沿着空间的边缘巡视了一圈,确定这里除了自己确实再没有第二个人后,这才放下心来。

到了这时,顾清才有时间仔细查看这里。

这是一个面积大概一百多平方的巨大房间,只是在一个角落的位置用木方和石膏板隔断出一个卫生间,然后再没有其他的隔间,整个房间放眼望去一览无余。

因为这里十分隐秘的缘故,里面的陈设都还在,只是沙发、茶几、柜子都已经腐朽,用手轻轻一捏就变成了烂泥一般的木屑。

房间中间的位置有一个凸出地面三十厘米左右的圆形舞台,舞台上矗立着几根不锈钢管,还有几把奇形怪状的像是椅子、又像是床的东西。

顾清叫不出这些东西具体的名字,却也猜到了这些东西的用途。

舞台周围的地面上,还有以舞台为中心摆放的那些沙发上,散落着空酒瓶、破碎的酒杯、烟盒、拖鞋等等乱七八糟的东西。

此外,顾清还在这些垃圾中看到了女人的内衣、内裤,皮鞭、手铐、脚镣,甚至是用过的避孕套。

顾清不由得又想到了小张说过的,在黄诚经营的那家KTV地下室里所看到的景象。

看来黄诚在维纳斯学到的不仅仅是隐藏的暗门,还有这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再结合魏大明提到过那三起奸杀抛尸案中被害者的惨状,四肢均被折断,手腕脚踝处又被捆绑的痕迹,全身遍布伤痕…

魏大明猜得没错,三起奸杀抛尸案的第一案发现场就是在维纳斯歌舞厅。

所以,当初刘宗找到了这里,并拍下了照片?

这里的空间太大,手机电筒的光线仅仅能照亮一小块地方,顾清不想错过任何线索,只能逐寸搜索排查,期望能够发现有用的线索。

叮铃桄榔的一阵乱想,顾清感觉自己踢到了什么东西,将手机照向发出声响的地方,便有银色的反光反射了过来。

顾清走过去蹲下身子,看到是一个老式的铝制饭盒。

用两根手指捏住饭盒的一角提起仔细观察,饭盒外面有黑色的手指印,不过其余部分都很干净。饭盒里面有少许油渍和饭菜汤汁的残留,顾清闻了一下,竟然闻到了饭菜的香味。

将饭盒放下,又将一旁饭盒的盖子拿起来。同样很干净,而且看起来很眼熟。

顾清不由得眯起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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