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数据章(不收费)(4/4)

东印度公司总督查尔斯·康沃利斯1793年在印度孟加拉管区制定柴明达尔永久地税制,规定殖民地的百姓要缴纳的税赋为10/11。

你没有看错,是十一分之十!

大明是三十分之一。

为什么要下意识的将明朝的税收标准套用到殖民地呢?

如果殖民地也是三十分税一还叫殖民吗?

这每年减产带来的四百万石粮食,并不是生产一亿两千万石才能收上来四百万石的粮税,很可能,只需要殖民地生产个五六百万石就能收上来了。

我们仁慈点,不搞杀鸡取卵,二税一,比柴明达尔永久地税制宽松四倍,这很人道主义了吧,也仅仅只需要殖民地生产八百万石粮食就足够满足这个缺口了。

而葡萄牙人在正德四年殖民满剌加及其周边岛屿的时候,其一年从当地掠夺的资源就是这个数字的十倍了!

查尔斯·康沃利斯在孟加拉一年的税额更是高达二百六十八万英镑!

这还仅仅只是一个孟加拉地区。

1793年一英镑的购买力可比清朝国内一两白银高好几倍。

感谢每一位衣食父母的支持和质疑,因为你们付费了,所以我必须要回应。

而数据,是最直白的回应。

现在,还存在所谓的理想化、超现实吗?

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