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二章 我对程旭远有信心(1/3)

用房子换版权的事情,传的是越来越火。

虽然没有上报纸,但是好像所有人一下子都知道了。

程旭远甚至接到了万老的电话,专门找他确认这件事情的真实性,而听到程旭远的情况介绍之后,万老倒也没有说什么。

只是让他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

对于用《明朝那些事儿》的版权换取华侨公寓房子的事情,程旭远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毕竟,他不想换。

他还是愿意用钱买。

钱完了还可以再挣,但是版权这个东西,给了别人,那就没有了。

不过,让程旭远没想到的是,本来约定三天之后再谈的李雪蓁,却是在第二天,就和秦文辉找上门来。

秦文辉此时的神色更加的严谨,甚至他还拉着一个帮手过来。

倒不是他自己做不成这件事情,而是意识到事关重大的他,想要拉一个外人,让自己避避嫌。

毕竟,他和程旭远这连襟的关系,似乎大概已经确定了。

如果有人说他在这笔交易中捣鬼,那他就算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只好拉来一个助手,也算是给自己作证。

在这件事情传开的第二天,他就被王经理找过去问了问事情的始末。

对于这件事儿,王经理并没有评点谁对谁错,但是要求秦文辉一定要将这件好事处理好,千万不要出什么纰漏。

虽然王经理别的也没有说,但是秦文辉却知道,王经理关注这件事情,自己就不能出差错。

所以他虽然来了,和程旭远打了一个招呼之后,就沉默不语。

“程先生,昨天对于您的条件,我回去思考了一下。”

李雪蓁道:“您的《明朝那些事儿》现在还没有写完,而且我翻看了一下明史,您现在才写到了靖难。”

“如果按照这个速度,说不定三年您也不一定能写完。”

“所以,只给我三年在南洋的版权,我觉得太吃亏了。”

程旭远听李雪蓁说了这么多,知道她应该是已经有了想法。

对于这件事情,程旭远并没有太迫切。

实际上,他还是希望能钱买房子,虽然这样会让他有欠债,但是有欠债他真的不怕。

也就是两三个月,《今晚报》给的稿费,就能够让他还清这笔费用。

“李小姐,如果您觉得吃亏,我可以用市场价来买您的房子。”

程旭远道:“对于这个,我还是非常有诚意的。”

李雪蓁道:“程先生,我相信您有诚意,而且我也相信,您有这个能力。”

“但是我还是希望,我们能把这笔交易谈下去。”

说到这里,李雪蓁道:“也请您相信我的诚意。”

程旭远没有吭声,等着李雪蓁继续说下去。

李雪蓁也没有迟疑,接着道:“程先生,三年的时间太短,我希望这个时间点是五年。”

“而且南洋的范围有点窄。”

“您看,可不可以把香江等地也加上。”

秦文辉作为一家外贸公司的人,对于地图很了解,听李雪蓁如此一说,他就觉得李雪蓁让步了不少。

稍微迟疑了瞬间,程旭远就道:“五年的时间我可以同意,但是范围不能再改变。”

“毕竟,我的《明朝那些事儿》,目前正在《今晚报》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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