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孜孜不倦(2/4)

“嗯……”傅友德得到了一个不算完满的答案,也算有了几分安慰。

“不过书中有些东西小子不甚了解,所以想请国公赐教。”

朱高煦开门见山的询问,引得傅友德好奇:“不解,是什么?”

“您看,小子不解的地方就是这個军户逃亡的问题。”朱高煦拿起了书,指着其中内容询问傅友德。

傅友德低头查看,这才看到本页书写的是洪武三年底,大都督府给内廷的报告。

【丙子,大都督府言:“自吴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终,军士逃亡者计四万七千九百八十六人。”诏天下诸司追捕之。】

在这段简短的记载中,明军从朱元璋受封吴王元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的时间里,全国军士逃亡数量已经达到了四万七千九百余人。

这种逃兵现象让大都督府警惕,傅友德也认为要严加治军,而在后续的记载中,朱元璋下达了制度化清查逃兵与缺员的行动。

先是制订连坐的条例,军士逃亡军官负责,接着派出专人领导“清军“工作,后来又在全军编造“清勾册”,清查军士员额,形成明代“清军”制度的雏形。

如“小旗逃所隶三人,降为军。上至总旗、百户、千户,皆视逃军多寡,夺俸降革。其从征在外者,罚尤严”。

此外,洪武十六年,朱元璋又命五军府檄外卫所,速逮缺伍士卒,给事中潘庸等分行清理之。

十七年,兵部尚书俞纶也上疏,称“京卫军户绝者,毋冒取同姓及同姓之亲,令有司核实发补,府卫毋特遣人”。

二十一年,朱元璋又诏卫所核实军伍。

可以说,从吴王元年到眼下,这二十几年的时间中,明军军户的逃亡是一直持续的。

如果在不懂明代军户制度的人看来,这恐怕是朱元璋苛虐军士后,军士们集体反应的体现。

毕竟洪武三年正是大明朝高歌猛进,实施第二次北伐的一年。

这一年左路徐达大破王保保,让王保保木板渡黄河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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