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第二次电影之夜(下)(1/2)

徐忆如没有看过这部电影,韩易也没有。

两个长期保持稳定形态的单身狗,轻易也不会拿这类故事来自虐。

但没看过,不代表没听过。

《一天》这部电影,由大卫-尼克尔斯的同名畅销爱情改编而来。女主角艾玛-莫莉与男主角德克斯特-梅休,在1988年7月15日,爱丁堡大学毕业典礼当晚,彼此吸引的二人展开了一场柏拉图式的浪漫邂逅。他们并没有成为一对相爱的情侣,而是决定向后各退一步,保持朋友关系。

接下来的剧情,往后绵延整整二十载时光,以每年的7月15日为支点,勾勒出艾玛和德克斯特二人时而交缠,时而疏离的命运。

用更直白一些的语言,或者说用正常人的价值观来阐释,那就是一对全世界最契合,天生就该长相厮守的灵魂,却用友谊这种最愚蠢的理由,让彼此最美好的年华付诸东流,直至天人永隔。

他纵意花丛,游戏人生,直到对方意外离世才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生命的全部意义。她默默守候,苦苦痴恋,却怎么也找不到勇气和时机表达心底的情感。他们花了十八年的时间才牵手跨出教堂的大门,但那辆从她身上无情碾过的卡车,却只给了他们两年的倒计时。

你退我进的探戈,说不出口的爱意,精疲力竭的纠葛——发生在两个互相爱慕的挚友之间。

听上去很耳熟,对吗?

韩易不清楚小如有没有读过这部电影或者这本的梗概……

应该没有……毕竟,如果读过的话,应该就不会选择看它吧?

韩易转过头,看着徐忆如微微上翘的小巧鼻峰,暗自想道。

“看我干嘛?”

没过几秒,小如便注意到了韩易的视线。双颊上浮起两道浅浅的酒窝,她伸出手,抵住韩易的侧脸,为他矫正方向。

“看电影啦。”

“噢,你要走了?”

“外面天快亮了,所以我觉得我应该……”

“你想走的话,就走吧。”

“我本来以为你会想睡一觉的……我不是非得要走。”

“没事,快走吧,我不介意的。溜走吧。”

“我没有要溜走。”

“你跳楼我也无所谓,反正这是五楼。”

“看着,看着,我不走了,我留下来。”

第一场吻戏来得猝不及防,影片刚开始,安妮-海瑟薇与吉姆-斯特吉斯甫一见面便“滚了床单”。当然,这样说实际上不太准确,因为吉姆-斯特吉斯饰演的德克斯特,在看到安妮-海瑟薇扮演的艾玛上床前还想着刷牙洗漱,甚至抬起黑胶唱片机的唱针,放起了浪漫音乐,俨然一副要把露水情缘变成伴侣关系的模样后就慌了神,急匆匆地想要穿上衣服偷溜出去,却被装扮完毕返回房间的艾玛抓了个正着。

“安海瑟薇那么漂亮,他却因为……he panicked just because she’s trying to make an effort。”

小如双手抱胸,轻声帮银幕上的女主角打抱不平。似乎是觉得中文说出来语气会太过严厉,她停顿片刻,切换成了英文。

“长得再帅又怎样,五分钟不到我就开始讨厌这个德克斯特了。”

“我也这么认为。”韩易点点头,颇为认真地附和道,“这不是艾玛的问题,是德克斯特自己的问题……他自身的人格缺陷,让他没办法享受到最美好的东西。”

“什么是最美好的东西?”徐忆如双手交叠放在小腹前,枕在沙发上的脑袋向右一偏,饶有兴味地问道。

“The effort。”韩易摊开手,对准银幕,“有人想要为你去努力改变些什么的尝试。”

“我想我在这儿一定会过得很开心的。”

“那是什么味道?”

“洋葱……洋葱和失望的味道。”

“哈哈,好吧。”

“没有,其实还好啦,刷点油漆,再扔颗核弹,就都解决了。”

电影里的时间,已经来到一年之后的第二个7月15日,已经成为艾玛好友的德克斯特,帮她搬进了伦敦的公寓。

“打字机也在、书也在,而且身处伦敦……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会在这里做出一番成就。”

“你知道吗,你也许还能在这里遇到个好男人。”

静静聆听着艾玛的豪言壮语,德克斯特将手撑在随意放置在客厅里,还未归纳到位的床头柜上,笑着说道。

“德克斯特,少来了。”

艾玛撩起右鬓的青丝,刻意躲避着这一话题。

“一个好人,情感细腻,穿着羊毛衫。一副眼镜,和与之相匹配的学识。”

“我说过,我对这方面不感兴趣。”艾玛随手拾起一本书,作为自我防御的工具,随意在空中挥了挥,“真高兴你马上就要去印度了。”

“很好,因为我真得走了,去赶飞机。”德克斯特抬腕看看表,说道。

“Already?”一次反击就让自己陷入了要失去对方的境地,艾玛低垂眼帘,看着手中的书本,只能蹦出一个单词。

“是的,我很抱歉。”

“走吧。”艾玛叹了口气,“寻找自我去吧。”

“记得写信给我。”德克斯特放下不知道什么时候攥在手中的打字机,“长信。”

“我会的。”

“祝你在这里过得愉快,艾玛。”

“当然。”

“我有种预感,明年的今天……你会像风暴一样席卷伦敦的。”

“这一段……他还不错啊。”

看到银幕里德克斯特作为好友足够称职的表现,韩易明显松了口气,笑意也重新自嘴角浮现。

“虽然没有在一起,但依然陪伴着她,每个重要的人生片段,他都在场,尽心尽力地帮助艾玛平稳度过。”

“哪有平稳度过,艾玛才到伦敦,德克斯特就马上要去印度了。”小如摇摇头,不敢苟同,“对艾玛来说,真正的艰难时刻,正是她从此刻开始在伦敦度过的每一天……我不知道后面故事会怎样发展,但至少现在来看,后来的每一天,德克斯特都不会在身边。”

“而且……到底为什么要去印度寻找自我啦,真的超瞎的。”徐忆如恨铁不成钢地咬咬牙齿,任谁都能看出,她说的印度并不是电影里那个印度。

“看看披头士就知道了。”

“但他们去过印度之后,写出了《The White Album》、《Abbey Road》和《Let It Be》。”

韩易把手弱弱地举到胸口,压低声线。像是想要反驳小如的说法,却又不想让她觉得自己太过理直气壮。

“可是明明《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才是最伟大的那一张。而且……约翰-列侬跟小野洋子去了印度之后,很快就结婚了……他们结婚之后,披头士就解散了……所以都怪印度啦!”

徐忆如稍稍坐直身子,搂着毛毯越说越激动。至于韩易,也是越说越不敢动。

小如讲的哪里是约翰-列侬和小野洋子啊!

“伦敦没有能够让他找到价值实现梦想的地方吗?伦敦欸,世界之都,大家都是往这边来的啊,这个呆瓜偏要飞到那边去。”

嗯……此伦敦也非彼伦敦呀。

“有点激动了,小如。”韩易连忙俯过身子,把热豆浆递给徐忆如,“电影而已,别生气别生气。”

“没有生气啦,只是觉得……艾玛都那么明显了……”

一口豆浆下肚,暖意传遍全身,小如的音量也逐渐调小,直至细不可闻。

“艾玛都那么明显了”的后面半句,她也不想让易易听到。

这个可恶的家伙肯定会超级得意的。

接下来的剧情,用平铺直叙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大卫-尼克尔斯的电影剧本完全忠实于他的,没有为了电影的剧情张力和叙事节奏进行任何详略方面的修改,而是直接把每一年按照顺序,以近乎等分的方式呈现了出来。

1990年,在伦敦打拼的艾玛没有取得什么文学领域的成就,囿困在一家德州墨西哥餐厅做服务员,并认识了同样来这里打工的喜剧演员伊恩-怀特黑德。伊恩对艾玛一见倾心,但艾玛的魂儿显然还挂在环游世界的德克斯特身上。

接到艾玛从红色电话亭打来的跨海长途,德克斯特轻言细语地安慰着好友。艾玛提醒在巴黎教书的德克斯特不要去勾引女学生,因为那样不仅违反道德,也说明他毫无长进。悲哀的是,电话亭里因为用光零钱断了线,只能听着忙音呢喃一句“我想你”的艾玛不知道,听筒那头的德克斯特,床上正站着个极尽挑逗之能事的女学生。

看到这一段,小如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但韩易两只手臂上的汗毛,却有一根算一根全部竖了起来。

这什么电影啊这是!

拿二十六年前的历史,讲他自己的故事?

1991年,成为电视台实习制作人的德克斯特带着另一个情人回伦敦拜访艾玛,鼓励她离开那家墨西哥餐厅为她构造的舒适区,重拾信心继续追寻她的文学之梦。

“我只是感觉有些迷茫,仅此而已。”

“别想那么多,每个人二十五岁的时候都很迷茫。”

“你就不迷茫啊。”

艾玛为两人各斟了一杯龙舌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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