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海洋之眼(3/4)
“所以,如果我们签约的话……”
韩易和赵宥真指向的未来固然一片光明,但从很早开始就为自己和妹妹的音乐事业在洛杉矶四处奔波的菲尼亚斯,听过太多类似的承诺。
他最关心的,是实际的数字。
“会是一份360协议,对吗?”
传统的唱片协议,只包含艺人事业的单一方面。而如果一份合约里同时包括唱片和音乐版权发行部分,那么这种协议通常被称为180协议,因为它包含了录制音乐所需要涉及的全部权益。若再加上演出部分,合约就升级到了270度。
至于360协议,就更好理解了,任何与演艺事业有关的权益和收入,都在协议约定的范畴之内。艺人允许公司在流媒体播放、现场演出、周边销售、音乐授权、商业代言等全部领域获得收益分成,而以此作为交换,公司也需要提供财务与专业资源支持,在艺人包装、音乐制作和市场营销方面提供全面助力。
早在2002年,罗比-威廉姆斯就与emi之间达成了类似于360协议的合作。双方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罗比将所有的演艺活动移至新公司开展,而emi则注资亿美元,以换取罗比-威廉姆斯全领域的商业收入分成。
罗比-威廉姆斯可以获得100%的实体唱片收入,和%的非唱片收入,0%的线上音乐收入。作为交换,emi将会获得%的非唱片收入和100%的线上音乐收入。
刚开始,整个音乐行业都在大声嘲笑emi的愚蠢,但事实证明,他们赢下了这场豪赌。
仅在2003年上半年的六个月内,这家合资公司就录得3500万英镑的毛利润,按照当时的汇率来计算,足足6868万美元,罗比-威廉姆斯大概能够拿到50%,而emi则可以将另外50%全部收入囊中,也就是说,只用了半年的时间,emi就收回了%的投资。
要知道,这可是连itunes都还在发展期的2003年。签下六张专辑长约的罗比-威廉姆斯,随着实体唱片的逐渐式微,未来的分成比例只会越来越少。
罗比-威廉姆斯的成功激励了大批巨星以同样的方式签订合约,最为著名的莫过于2007年麦当娜的经理人盖伊-奥谢里与现场演出业巨头livenation达成的惊天协议。
1750万美元的签约金,6000万美元的三张专辑预付款,5000万美元的现金加股票组合,用于获得麦当娜世界巡回演唱会的独家举办权,和对她肖像与姓名的使用权。注意,即使在支付了5000万美元之后,90%的演唱会收入和50%的肖像与姓名使用费,也归麦当娜所有。
这种协议解决了艺人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许多固有难题,在传统的音乐行业框架中,艺人需要同时跟唱片公司、音乐发行公司、演艺经纪公司、演出公司、市场营销公司、公关公司等十多个不同的合作方同时进行协作,每个利益相关方都有他们的考量,也极难形成共识与合力。360协议这种全新形式的出现,让艺人的合作方从十数个减少为一个,大大提高了沟通和工作的效率,也让艺人能更好地实现对个人职业生涯的规划。
而对于签署360协议的公司来说,优势也是显而易见的,他们现在将能完全享有一位艺人所有的演艺收入分成,这能够让公司更加放心地为艺人投入资源进行打造,而不需要担心自己的努力是否会成全了其他游手好闲的合作方。
另外,就像之前提到的那样,能够完整拥有一位巨星的艺术资产,对于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估值和融资能力也会有巨大的提升。
想象一下,如果uta不仅是安吉丽娜-朱莉的演艺经纪,还拥有她的肖像权、姓名权、衍生商品销售权,那柏汇资本和韩易,还能够以亿美元的价格购入40%的股权吗?
于是,360协议很快便成为了二十一世纪音乐圈所有人津津乐道的新风尚。不只是巨星们在签署这种合约,在杰夫-汉森为paramore跟大西洋唱片公司签下第一个新人360协议后,主流唱片公司亦开始全面拥抱这种全方位分成的协议。如今,360协议已经成为了音乐工业里的制式合同。
“是的,是360协议,但是不只是360协议。”
韩易认真解释道。
“主流唱片公司交给你们审阅的360协议,实际上还是传统的唱片协议,只是加了一部分其他方面的收入分配条款而已。也就是说,他们在唱片版税方面,仍然只会给你们可怜的15%或者20%,但在演出和代言领域,他们却想再拿到30%。必须要强调的是,唱片公司不会为了这30%帮你在这些领域做任何工作,他们会让你自己费尽心力到处求人预订演出,然后再从你本就干瘪的钱包里再抢走30%。”
“而我们想要做的,是以巨星的标准对待你们,碧梨、菲尼亚斯。我们希望能够与你们共同创建一个合资公司,共同管理、共同拥有,所有的演艺事业,不管是版权发行还是现场演出,都会在这家合资公司的框架下进行。”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希望,不仅是我们,我和赵小姐。你们,也能成为自己事业真正的掌舵人。”
真有如此诱人吗?
当然不。
合资公司,只不过是另一种深度绑定音乐人的方式而已,让他们觉得他们真正拥有一家公司,而不是仅仅签署了一份艺人协议,这种心态上的区别,能够帮助他们更长久稳定地在同一个平台发展。韩易准备给他们的分成,并不比主流唱片公司好上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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