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条约与尊号(2/4)

黎文盛低着头,看着他面前的北朝和约条款,他感觉身体在颤抖。

条款不多,一共四条。

第一:交趾永为大宋藩属,从和约签订即日起,交趾去帝号、改升龙府为从龙府,并在大宋广西经略使司官署监督下,将历代帝陵、神庙做降格处置。

帝陵去号,神庙去谥。

这一条若是落到实处,大越国就将不复存在。

这是在挖大越的根!

偏偏,这一条黎文盛无法拒绝。

因为,大越早在百年前就已经臣服北朝,大越天子在北朝的封爵是:交趾郡王、静海军节度使。

每年正月及北朝天子圣节上表称贺时,都要自称:臣某某云云。

若不答应这一条,其他条件也就不用提了。

当然,日后是可以想办法绕过这一条的。

关起门来自称天子,从汉代卫满朝鲜以来,就是天下割据政权不用学习,自然就会的技能。

第二条:两国以富良江为界,江南为交趾,江北为大宋之土。

这就是赤裸裸的表明了北朝,要并吞江北的野心。

但,这是事实。

江北如今已经没有一个忠于升龙府的人了。

在地方豪族和土官们的屠刀下,所有对升龙府可能有忠诚的人都被屠戮干净了。

而豪族和土官们,做了这样的事情后,他们已不可能再对升龙府有什么向心力可言。

升龙府也没有力量,再派兵渡江和北朝争夺了。

而在得到土官和豪族们的效忠后,北朝也不会和上次一样,被气候、疾病打败。

土官和地方豪族,会替北朝守住这些土地。

除非将来北朝发生聚变。

比如改朝换代,天下打乱,或者辽国南下,国家覆灭。

不然,升龙府已经没有可能,夺回江北之地。

第三条:交趾岁贡稻米百万石与大宋,另每岁还需以市价,对大宋出售稻米一百万石。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就是要价有些高。

第四条:自和约签订即日起,大宋、交趾两国船只,海上往来,可各自停靠彼此港口,有关官府当尽一切可能,为彼此商船停靠提供最大便利,若有船只在彼此海域发生海难或者遇到其他危险,两国相关官府,皆有义务,为其提供基本救助,并妥善安置有关人员,另外两国应对彼此商贾往来、贸易提供一切可能之便利。

这一条,让黎文盛有些摸不着头脑,更让他忐忑。

可偏偏,这一条是所有条款中,最为平等的一条。

概因这一条,不仅仅是对交趾的要求,也包含对北朝的要求。

若所有条款,皆如这一条,那大宋就无愧于天朝上邦,仁义君子之国!

奈何,其他三条过于苛刻了。

黎文盛抬起头,咽了咽口水,小声的问道:“章经略,可否容外臣说几句话?”

他想尽可能的,将一些条款的内容做修改。

章惇看着他,摇头道:“此四条,不可易一字!”

笑话!

这些条件是官家在给他的小册子里列出来的和约条款内容。

别说修改了,就是调整一下顺序,他也得向汴京请示。

章惇严肃的看着对方:“贵国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顿了顿,章惇才道:“此乃姑念汝等,尚知圣人之教,尚能明中国法度,特别优遇之条款也。”

言下之意,自然是要不是念在交趾这百年来,没有背弃衣冠礼法,他章子厚就要提刀打过富良江了。

黎文盛还想再说点什么,章惇就已经起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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