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军械(2/5)

明朝的武官系统分为与五府及都司卫所有关的武职官系统,跟镇戍营兵制。

营伍官无品级,无定员,不世袭,只有卫所制下的军官才有官品。

明朝时期总兵等营兵的职位,其实都是无品级之武官官名,统辖兵士、编制定员、位阶不固定。

营兵与营将相习,战时不需要朝廷任命,直接由总兵、副总兵、参将、游击等统带出征。

为了行事方便,也为了兼容两套系统,卫所的武职也就逐渐成为后者的阶官。

这一套系统十分的复杂,甚至是混乱。

简洁一些理解,将这些有品级的军职在营兵之中理解为后世的军衔就简单多了,不过这其中还是有不小的区别。

比如曹文诏作为大同镇的总兵,领的是正二品都督佥事的军职,行的是总兵之事,而非是都督佥事之事。

陈望至今都没有弄懂这两套系统之中军职和武职之间联系。

不过也不需要弄懂,反正成为了营官,之后的官身自然而然就来了。

一营的把总拿个副千户的官身要不了多少时间,几战下来,表功的文书上去,官身就能下来。

洪承畴曾经虽然压过曹文诏的战功,但是现在和曹文诏的关系已经不再如同当初一样剑拔弩张,已经是缓和了许多。

而且洪承畴现在还需要依仗着曹文诏平定流寇,自然是态度放缓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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