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章 钞能力,小心眼,张三李四(2/2)
为了防止小金库被封,姬冰雁立刻岔开话题:“休息得久了,我确实想出去转转,铸剑城是个好去处。
不过你这大煞星,走到哪儿都不会安生,别的城拆了也就罢了,若是把铸剑城拆了,不知有多少人找你麻烦。
到时候,数千剑客一同追杀你,剑光闪烁,把你细细的切成臊子。”
“先切了你这只死公鸡!”
李瑾瑜没好气的说了一句。
天天说我心眼儿小,你姬冰雁的心眼子,怕是不比我大多少!
……
作为这片绿洲最大的土豪,姬冰雁出行的时候,当然是非常的豪华。
这个“豪华”不是吆五喝六,他并没有带很多人,整个驼队的成员只有十来个,但每一个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比如当年去龟兹国时,同队出行的小潘,可惜石驼并不在驼队中。
石驼不喜欢喧闹的环境,尤其不喜欢铸剑城那种热火朝天,姬冰雁对此没有勉强,让石驼留下来看家。
精锐的属下,健壮的骆驼,还有一辆看似平平无奇,实则暗藏乾坤,充分显示“隐”之一道的马车。
华人自古崇尚隐,虽然有“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的说法,为人处世还是以“隐”居多,莫说是骆驼队,就算是航母舰队,也能变成渔船!
姬冰雁虽然很有钱,但却绝不是暴发户土包子,人家可是姓“姬”。
哪怕从老子那一辈开始算,李家也比不得姬家传承悠久、底蕴深厚。
旁支又如何?
姬如玉也算不得是嫡系,可他们家里面那些书籍,李瑾瑜能看懂的不超过千分之一,基本上是在看天书。
那特么的鬼画符,李瑾瑜连那是什么时代的文字,都分辨不清楚!
华夏古代有这么多文字么?
这是外星人留下来的吧?
我怎么一个都不认识啊!
哪怕是虚若无、梅长苏那等学识渊博的饱学之士,表示想要把那些书籍破译完毕,至少需要五百年时间。
没日没夜破译,五百年可完成。
他们每天管理那么多事务,只能抽出一个时辰破译,恐怕给他们上千年的寿元,也只能破译一小部分。
李瑾瑜为了加快进度,托了王小石的关系,把部分书籍送给许笑一。
据说天衣居士最近一直在闭关,变得形销骨瘦,为了防止天衣居士精力衰竭而死,又送去了人参雪莲灵芝。
姬冰雁家族的底蕴,比姬如玉分毫不差,书籍没有那么多,但随着时代的延续,每一代都会整理完善。
比如秦朝的时候,姬冰雁先祖便把家族的藏书,尽数改为了小篆。
姬冰雁的笔法,便是姬家一代代的先祖,整理书籍时研究出来的。
等到姬冰雁把自家藏书,全部整理为正楷字,武功便会彻底大成。
那个时候的姬冰雁,武功绝不弱于楚留香,纸面实力甚至更胜一筹。
无他,唯手熟尔!
技近乎道矣!
……
夜。
驼队找了个避风的地方,小潘麻利的点起篝火,火上煮了一锅热菜。
众人围着火,喝着酒,空气中满是胡椒、辣椒、葱姜、孜然和牛羊肉混合的香气,让人食指大动,胃口大开。
江玉燕切了一大块略有焦湖,带着些炭火味的羊腿肉,淋上特制的酱料和香料,用大饼卷了,递给李瑾瑜。
作为李瑾瑜的贴身侍女,江玉燕对李瑾瑜的习惯非常了解。
首先必须吃肉,无肉不欢!
其次猪肉爱吃炖的或红烧,羊肉爱吃涮的和烧烤,牛肉爱吃酱香或者是蒸饺,驴肉喜欢五香以及锅贴饺子。
吃烤肉的时候,首先必须要完完全全的烤熟,绝不吃半生不熟的东西。
其次最爱吃略微有点烤焦,并且带着炭火气的烤肉,也就是烤羊腿的那层外皮,内部嫩肉反而不太在意。
在金陵侯府的时候,可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在野外的时候,自然是大饼卷肉烧刀子,配菜是呼啸的北风。
李瑾瑜这种吃法,多是扛麻包抬轿子的力本儿,开荤的时候的吃法,吃起来满嘴都是油,越吃越是狂放。
不过李瑾瑜毕竟是大家族出身,哪怕抱着烤羊腿勐啃,也能表现出优雅的仪态,嘴角甚至不会沾染油花。
姬冰雁笑道:“我最佩服你的,便是无论吃的多么豪放,嘴角都不会沾染油花,身上甚至不会留下烧烤味。”
众人正在喝酒吃肉,远处忽然传来两个声音,一个滑稽,一个冷肃。
“好香,好香,好香,这烤肉的味道真香啊!当真令人食指大动矣!”
“确实香,我想吃!”
“咱们过去吃点儿,想来以这些人的豪阔,不会吝惜一顿饭。”
“正合我意!”
众人回头看去,却是两个人。
一人身材魁梧,圆脸大耳,穿一袭古铜色绸袍,笑嘻嘻地和蔼可亲,那个略有滑稽的话,显然是他说的。
一个身形甚高,但十分瘦削,身穿天蓝色长衫,身阔不及胖子一半,留一撇鼠尾须,脸色颇为阴沉,看他的表情就知道,定是惜字如金的大冰块。
两人快步走了过来,姬冰雁眼中闪过好奇,问道:“怎么是你们?”
两人不是别个,正是侠客岛赏善罚恶二使者,两人不以真名示人,只是随便取个代号,胖为张三,瘦为李四。
张三李四也颇为惊讶,他们只是嗅到肉味,想来打个秋风,没想到竟然遇到了姬冰雁,脚步不由得停了下来。
赏善罚恶令名声极差,基本上就相当于催命符,刚给人家送了催命符,就要吃人家的饭,无论面皮多厚,总归有些不好意思,不知该如何开口。
李瑾瑜笑道:“远游之人,本就该与人方便自己方便,两位兄弟既然觉得肚子饿了,不如过来吃点儿烤肉。”
张三看了李瑾瑜一眼,又看了看厉胜男和江玉燕,笑道:“这位英俊潇洒雍容华贵的公子,想来便是大名鼎鼎的金陵郡侯了吧,久仰久仰。”
江玉燕递过去两块烤肉,两人大喇喇的接过,倒也没有半点怀疑。
堂堂金陵郡侯,天下有数的英雄豪杰,怎么会用下毒那种小手段?
就算真的下了毒,他们也不怕!
他们随身的酒葫芦,便是天下间最厉害的毒药,比鹤顶红更甚十倍。
李瑾瑜道:“我是李瑾瑜,不过却没什么名声,真是有些可惜啊!”
张三道:“我们远在海外,也知侯爷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号称百万军中逞无敌,怎的会是无名之辈?”
李瑾瑜道:“我若真的有名,你们的铜牌,怎么不送给我呢?”
张三道:“侯爷想要铜牌?”
李瑾瑜道:“当然,要不咱们在这儿打一架,我赢了你给我牌子?”
张三道:“世人皆视侠客岛为龙潭虎穴,视我们为黑白无常,怎的侯爷却要去闯?难道侯爷不怕么?”
李瑾瑜道:“实话告诉你,我准备带着楚留香、四大名捕、四大女神捕一同去侠客岛,若非陆小凤晕船,陆小凤肯定也是要参与一手的!”
张三闻言撇了撇嘴。
你这大煞星,还是滚远点吧!
侠客岛庙小,招待不起真神!
今天真是久走夜路遇到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