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权威与权益(4/5)

“收税?”富弼终于忍不住开口言道。

他知道张斐就在等着他们将这话说出来,学生们却总是不得其理,他看着也很着急。

“收税?”

张斐瞧了眼富弼,又思索半响,“让我们来推理一下,看这能不能当做一个理由。”

这小子可真是谨慎。

富弼笑了笑。

张斐一本正经道:“再回到法制之法的理念,一种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共识。以偷窃来说,是不是圣人认为偷窃不对,故而违法?”

大家摇摇头。

“若是的话,那就不是共识。”

张斐笑着点点头,又道:“在还没有法律出现之前,晚上的时候人们如何防备偷窃?”

蔡京若有所思道:“好比一些乡村,他们都是各户派一人轮流巡夜,相信古时候也是如此。”

张斐又问道:“武器费用怎么算?火把的费用又怎么算?”

蔡京答道:“可能是大家凑一点钱。”

“这二者是不是与税赋像似?”张斐问道。

蔡京恍然大悟,然后点点头。

张斐道:“这么看的话,这税赋的确可以当成执行法制之法的理由。如果这一点成立的话,你不交税的话,又会发生什么情况呢?”

蔡京道:“若依此来说,官府就可以不保护你的权益。”

张斐问道:“那你交不交税?”

蔡京讪讪点头。

他敢说不交吗?

官家可就在这里。

张斐道:“当然得交,你若不交税,你的田地被人夺了,可能也没有人帮你做主。现在我们对比一下法家之法和法制之法。”

说着,他来到木板前,写上“法家之法”和“法制之法”,“法家之法就只是维护君主和国家利益,是凭权威或者说凭本事收税。

故此百姓们也在想尽各种办法偷税漏税,反正大家都是各凭本事呗。

那么在法制之法下,这里面就存有一种交换关系,我交税给你,在我需要得时候,你来捍卫我的权益,是义务在先,权益在后,没有义务,就不谈权益。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税法在基于法家之法时,是与个人权益无关的,因为二者并不存在关系,而基于法制之法,则与个人权益息息相关。

那么问题又来了,单就君主和国家而言,此二法孰优孰劣?”

叶祖恰道:“自然还是法家之法。”

“为什么?”

“因为法家之法是捍卫君主和国家的权益为主。”

“好像是这么个道理。”

张斐点点头,突然问道:“可就当下来看,你不交税的话,你父母被杀了,你去告官,官府就真的不会理你吗?”

叶祖恰想了想,“那倒还是会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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