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巡视盔甲厂(2/5)
仅浙江一省来说、夏税的正税就是七万两,秋税正税一百一十万两,加派银近四十万,杂项十五万,外解七万,全部加起来,近一百七十九万两。
这还只是浙党大本营的浙江,如果加上南直隶、福建,广东、广西、江西……
这七个省每年的各种该交该纳的赋税价值在八百万两左右,不过其中有一半是折算的田赋粮食。
真的算起来、应该是白银三百六十余万两,田赋粮八百余万石。
这田赋和正税,几乎是大明六部正税的45%了。
这笔钱粮,浙党官员是能拖一天是一天,哪怕拖一天,然后交给海商、商贾行商,所能赚取的银子都足有数千两。
商贾赚的多,自然就贴给当地士绅,美名其曰“润笔银”。
这笔银子是合法合规的,地方官员不需要付出太多,只需要借给商贾和乡绅一定的银子,就能获取数千乃至上万两的利润。
等大小官员吃饱了,所有银两、粮秣北运,到了扬州的运河口后,又要开始面对漕运两岸的贪官胥吏。
各种火耗下来,能运到京城的能有六百万两价值的银子和粮秣就算不错了。
因此、这些起运的漕银和漕粮,每拖一天,所能赚取的利润都是一笔庞大的数目。
这还只是拖欠漕银的赚钱方式,类似隐瞒茶税、酒税等等各种各样的赚钱方式,更是数不胜数。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