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唯一的错误(3/4)

现在就是最佳的时机,他的记忆刚刚回到原点,还沉浸在戏耍拉姆斯的喜悦中。

戏耍一个野蛮人的国王值得你骄傲吗?我甚至都懒得多看他一眼。

奥德修斯慢慢将匕首伸向了慢的小腿,匕首上有剧毒,只要割破了皮肉,曼达必死无疑,届时他会再次洗去曼达的记忆,曼达到死的时候都不会记得小腿上的伤口。

刀尖碰到了曼达的衣衫,曼达突然垂下手臂,手指伸长,贯穿了奥德修斯的掌心。

奥德修斯忍不住发出了一声痛呼,曼达低头笑道:“老狗,苟不住了吗?”

战胜奥德修斯的四点要素:

隐藏敌意,谁也不知道该把敌意隐藏到多深才能骗过奥德修斯。

保持距离,只有试探才能找到合适的距离,但每次试探都是用生命做赌注。

充分的准备,无论多么充分的准备都会被奥德修斯找到破绽。

合适的时机,奥德修斯不挥拳头,不抄家伙,他的技能无声无息,根本不知道他在什么时候出手,对他来说,所有时刻都是合适的时机,对曼达来说所有时机都不合适。

如果一直严格执行战术,就永远没有战胜奥德修斯的可能。

既然无法隐藏敌意,那就暴露敌意,与其反复试探距离,不如只试探一次,与其做无数准备,不如只做一次准备,与其等待何时的时机,倒不如自己创造一个时机。

曼达暴露了敌意,强迫奥德修斯出手,拼尽全力硬钢,逼迫奥德修斯用出了技能的极限,曼达扛到了最后,却假装被奥德修斯抹去了记忆,他听到了那一声呼吸,他看到了散去的光晕,他知道奥德修斯终于松了一口气。

所有人都一样,在拼尽全力之后都会松一口气。

苟住了的奥德修斯几乎没有弱点,但松了这口气,他犯了错误,因为他认为没必要再僵持下去了。

就这一个错误,被曼达把握住了。

刺穿了奥德修斯的手掌,本来可以顺势砍下他的手,但曼达没有这么做,刚才一番硬钢消耗太大,现在他必须多吸一点神力。

奥德修斯又犯了错误,聪明人才会犯下的错误。

换做一个莽夫,被曼达刺穿了手掌,最佳的选择是用蛮力挣脱出来,哪怕废了半只手,也被曼达切掉好。

可奥德修斯想的比较多。

他在想能不能再次发动遗忘技,让曼达自己把手指收回去。

他在想曼达没有立刻切了他的手,是不是还有别的意图。

他在想……他没法继续想了,他想得太多,神力都快被曼达吸干了。

怎么可能有这种技能?他到底是不是赫尔墨斯的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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