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回头再议(4/5)

“你先看材料,看完再说。”

“是!”

杨局不看不知道,一看顿时乐了。

张均彦跟市里要钱,见市里不想给,竟退而求其次要陵海公安局的趸船和001。

市领导可能嫌他烦,居然觉得这个方案可行,打算借反正要给市局严打专项经费的机会,给市局四十万,让陵海公安局把趸船和001移交给长航公安分局。

这个买卖倒是可以做,毕竟移交出去的不只是趸船和001,也是长江陵海段的治安维护乃至消防救援。

问题是市里打算把那四十万给市局,又不是给陵海公安局!

作为下属,杨局不好跟陈局讨价还价,甚至都不能开口要钱,这赔本的买卖怎么做?

都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马上就要被调整了,犯不着因为这点钱留下骂名。

余秀才当年想收编沿江派出所,杨局没有“丧权辱国”,今天一样不可能,故作犹豫了片刻,苦着脸道:“陈局,这不是多少钱的事。”

陈局递上支烟,不解地问:“那是什么事?”

“陈局,你刚上任工作太多,都没时间去我们陵海调研,对我们陵海公安局的情况不太了解。材料上说的趸船和执法救援船,其实是我们陵海公安局以前的沿江派出所,现在的四厂派出所白龙港水上警察中队。

这个单位自成立以来,协助港监救援了不下五十条事故船,从江里救上来近百个落水人员。每年都要协助渔政打击非法捕捞鳗鱼苗的船只和人员,甚至协助我们陵海防台防汛指挥部抢险救灾,厅领导都知道,还给趸船题过词。”

陈局真不了解这些,饶有兴致地问:“题的什么词?”

“万里长江第一哨!”

“这个评价很高啊。”

“所以说这不是多少钱的事,这涉及到一个单位的荣誉乃至优良传统。前段时间滨棉四厂枪支失窃,偷枪的犯罪分子就是白龙港水警中队在联合张局的部下开展水上严打时抓获的。”

涉枪案件不是普通案件,只要发生必须向市局汇报。

陈局不但知道滨棉四厂公安科有一把枪失窃了,而且严厉批评过四厂公安科的业务指导部门市局内保支队。甚至专门下发了一份通知文件,要求各区县公安局加强对国有企业公安科、保卫科或经警等部门的枪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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