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灯判官 第三百七十八章 徐志穹的背后 到底是什么东西?(2/5)

    李沙白把瑾王推在前面,正是为了对付太子。

    但徐志穹还提醒了一句:“给太子十年时间,大宣不会毁在太子手里,给瑾王一年时间,大宣或许就被他毁了,届时纵使逼瑾王退位,何芳也没有足够根基,皇位还是太子的,只是大宣繁华已经不在了。”

    和李沙白商量事情,不能纠结于价码,他占理,还拥有绝对实力,只谈价码容易被他核平处理,只能站在双方共同的利益上寻找突破口。

    李沙白沉思良久,未作回应。

    画纸之上,突然浮现一行字,有人有话要说。

    两人的对话,何芳一直在暗中听着,她在画纸上作出了回复:

    “我愿等十年。”

    “殿下,莫要信了徐志穹的花言巧语。”

    “我根基不足,尚需几年光阴才能收获人心,这几年间难说瑾王会做出什么事情,大宣却经不起又一名昏君的祸害,

    由太子当政十年,倘若他真能撑得起大宣的繁华,何某再无非分之想,倘若他撑不起,还请让他兑现诺言,让位于我。”

    李沙白长叹一声。

    难就难在了最后一句——兑现诺言。

    这诺言哪有这么容易兑现!

    李沙白从画架上拿出一张白纸,当即写了一张契书。

    契书之上,共有三点约定:

    第一,太子粱玉阳继位后,恢复何芳的公主身份,任命其平章军国重事之职,另设宅邸,不居于皇宫。

    这是给何芳的保障。

    平章军国重事,是一个身份相当于宰相的重要职务,在上辈子的史书里,权倾朝野的贾似道,就是以“平章军国重事”的职位,把军政大权全都攥在了手上。

    不居住在皇宫,是让何芳的行动不受限制。

    第一个条件就提的非常的狠。

    第二,太子执政十年期满,须让位于何芳。

    这是双方的主要筹码,也是双方谈判的基础。

    第三,太子当政期间,如自生人祸,以至苍生受苦,须即刻退位!

    这算是应急措施。

    契约写好了,可谁做担保呢?

    李沙白要求在契约之上留下两个人名字和血迹。

    一是太子,二是徐志穹。

    徐志穹抿抿嘴道:“李画师,你太看得起我了,我是什么身份?也能做的了这份担保?”

    李沙白笑叹一声:“李某这双眼睛尚可,应当是没有看错,

    十年之内,你必当成为一代人杰,你这条性命,却比粱季雄要值钱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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