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此乃谕旨,本相何须遵从?(4/5)

李湛抬起头看向了禹州众将,这才开口说道。

“此乃谕旨,虽有加盖官家的印章,但却不是盖的玉玺,因此这圣旨并不是诏书,并无权干涉本相的将令,本相何须遵从?”

虽然圣旨都是皇帝发布的,但是却分为诏书和谕旨等。诏书是由朝廷正式下达,经过皇帝与朝廷共同认可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只有遇到重大政典,如皇帝传位、登基、大婚、册立皇后等,需要告知全国臣民时,才会颁布诏书。每一份诏书都必须经过朝廷备桉,并且有一名以上宰相的附署,才具备法律效力。

而谕旨则是皇帝表达自己意愿的非正式文件,针对某一具体事情或大臣的请示而发的命令批示。谕旨是不经过文官系统的公文流转的,多由翰林院官员草拟,呈送皇帝审阅、修改后发出,仅用于皇帝对自己权力管辖范围内的一些人或事做出一些奖惩和褒贬。谕旨对于朝廷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李湛作为枢密院枢密使,朝廷的最高军事长官,统领全国兵马,即使是官家也不得对他权责之内的事情指手画脚。

沉从兴脸色瞬间煞白,完全忘记了这一点,官家谋划乃是机密,自然不可能走诏书的程序,将此事透露给朝堂上的百官,因此只是下了一份谕旨,完全不能让李湛这位宰相信服。

李湛再次将手中的剑抽出,似笑非笑的看着沉从兴,调侃道。

“国舅爷,可认得这是何物?”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