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达成共识(1/3)

看着言之凿凿的林百杰,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

“蔡区,这个项目对于我们公司而言,就是一个实验项目,如果不能达成这些条件,恐怕投资的事情,我们只能去其他地区了。”林百杰假装无奈的说道。

紧接着他又开口:“本来母公司那边,也不太同意在这边投资,毕竟营商环境摆在那里。”

听到这句话,蔡海义倒是心知肚明,他找了一个借口,说需要讨论几天,再决定是否同意。

双方就签订了一个合作备忘录,便各自告辞。

林百杰一回公司,就向黄修远汇报了谈判情况。

眼前的情况,就是他暗中授意林百杰的,故意吊胃口,从而掌握主动权,也为日后的顺利发展,确立一个相对良好的基础。

三月份的岭南,天气还略显清凉。

汕美客运站。

在蒙蒙细雨中,黄修远和老爸挥手告别,目送大巴车离开。

今天的3月10日,过两天就是植树节流。

经过几天的内部讨论,蔡海义那边终于松口了,邀请了林百杰过去商讨细节。

对于这件事,市里面也被惊动了,毕竟承包一个城市的环境卫生,这明显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既然燧人愿意,他们也想不到理由拒绝。

不过蔡海义也不傻,虽然同意了合作,将城区的垃圾承包给燧人公司,却列出了一系列条件。

比如,清扫的范围,不仅仅包括了城区,还有城区属下的各个乡镇。

另外就是环卫工人的数量和待遇,环境卫生的清扫标准、环境卫生的公共设施等问题。

双方逐条谈判,林百杰对于清扫标准和环卫工人,并没有太过在意。

关键就是在建筑垃圾和公共设施上。

在建筑垃圾的处理,他承诺可以包含在承包合同中,但是必须用一块低价的工业用地,作为处理条件。

而公共设施建设上,需要明确双方的界限,比如城市地下排污系统、污水处理厂之类,燧人公司可没有承包建设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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